一男子持獵槍朝人射擊
案發當天下午3時23分,源城警方在臨江大橋附近抓獲嫌疑人江某。
“看你們還串不串?”扣動獵槍扳機后,他忿忿地說。只因朋友在俱樂部與人發生矛盾,一青年自感大失面子,惱怒之下取來獵槍,朝人射擊,子彈貫穿受害人手腕,擊中腹部,造成受害人身負重傷。
源城警方接到報警后,迅速展開偵查,很快鎖定犯罪嫌疑人,并于案發當天將5名涉案人員抓獲,其中包括涉嫌持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潘某。9小時,俱樂部槍擊案告破。
受害人腹部發現 11粒鋼珠和鐵砂
5月22日清晨5時50分許,東埔派出所接到轄區一俱樂部報案,稱其包房內有一男子手持一桿槍,擊中另一男子,隨后逃離現場。
刑偵大隊民警迅速趕到現場,中彈男子被送往醫院搶救。經醫生檢驗得知,男子傷情較重,子彈貫穿其右手手腕后擊中腹部,醫生在其體內發現11粒鋼珠和鐵砂樣的物質。
辦案民警馬上對現場進行勘查,向俱樂部工作人員、現場目擊者了解情況,并調取查看現場視頻監控資料,逐漸理清了這宗槍擊案的脈絡:案發當天清晨5時左右,一男子與朋友在俱樂部一包房里玩樂,后與傷者楊某等人發生口角,男子怒氣沖沖地離去,5時30分左右他又返回,手里多了一桿槍,進門便朝楊某開了一槍,又朝天花板開了一槍。民警從監控視頻中看到,男子身穿淺色衣服,案發后幾分鐘便用白巾遮住槍,急匆匆地向門口逃去,并朝地面開了一槍,以逼迫保安開門。
9小時,槍擊案告破!
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彭定邦得知案情后,指示兩級公安機關要盡快破案,消除社會影響,做好傷者家屬善后工作。在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及有關部門支持下,案發當天中午,案件取得突破性進展,辦案民警掌握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并決定實施抓捕行動。
民警獲悉涉案人員江某在臨江大橋附近出現并欲逃走,遂周密部署,當天下午3時23分,民警在大橋附近攔截住一輛出租車,在車上抓獲了正欲逃走的江某及另外幾名涉案人員。
經審訊,江某交代了持槍男子潘某的行蹤。辦案民警迅速趕到白田村一豬場里面,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潘某。至此,距接到報警到案件偵破,僅僅9個多小時。
持槍傷人只為與人斗氣
落網后,潘某對其持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他交待,案發當天清晨,潘某和江某等人在俱樂部包房內喝酒玩樂,后來江某與楊某發生了矛盾,潘某感覺朋友被人欺負,大失面子,就怒氣沖沖地離開了,他到家里拿了一桿獵槍,返回俱樂部,推開包房的門,朝措手不及的楊某開了一槍,隨即又朝天花板開了一槍,忿忿地對房內眾人喊道:“看你們還串不串?”看到大家驚恐萬分,方覺解氣。
隨后,他倉皇下樓,來到門口,大門關著,他又朝地板開了一槍,威脅保安打開大門。
剛審訊時,潘某氣焰有些囂張,但與民警交談片刻,他便哭了起來。辦案民警告訴記者,潘某今年24歲,父親早逝,他從小就生活在單親家庭,后來母親又改嫁了。去年2月份,他與妻子吵架,并用刀割傷對方,妻子后來報警。案發前,他跟著奶奶生活。
潘某也交代,其作案用的獵槍是前幾年他花錢買來的,一直藏在家中,案發后他交給一個朋友保管了,警方隨后找到這把獵槍。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記者 黃丹 通訊員 黃光明 文/圖
新聞回顧(河源新聞信息網編輯補加)
獵槍曾在河源多次“惹禍”
一、2005年3月27日下午4時許,和平縣林寨鎮發生一宗槍殺案,該鎮上鎮村民陳某被同鎮的下鎮村民陳某明用獵槍殺死在和平縣林寨街上。
2004年下半年,殺人兇手陳某明因賭博糾紛被林寨鎮上鎮村村民陳某砍傷腳腿,共花去4萬多元的醫療費,而砍傷對方的陳某卻一直沒有給傷者支付過醫療費。殺人兇手陳某明曾將自己的醫療費問題向當地有關部門投訴而處理未果。在醫療費索取無果的情況下,為報復泄憤,殺人兇手陳某明于今年3月27日下午4時許,向村民借來一支獵槍,將對方殺死在林寨的一條街上,釀成了“3·27”持槍殺人血案。
二、楊新華等6人與舒某均是湖南省無業人員。2005年10月4日晚上,楊新華一伙人在河源市源城區老城街心花園閑逛時,碰到楊某斌等人,楊某斌認出舒某就是曾經利用女色引誘他到出租屋,從而盜竊自己300元的男子。于是怒火頓起,仗著人多勢眾,圍將過去先將舒某暴打了一頓,隨后又勒令楊新華等人交出5000元保護費,并限定在第二天晚上街心公園交錢。
楊新華等人很不忿,在第二天早上糾集了大批老鄉商量此事,大家紛紛表示,都是湖南人要“團結一致互相照應”,不能向楊某斌等人認輸,于是你50元我100元地湊錢買刀和鐵管,以備晚上干仗之用。晚上8時左右,楊新華又召集大家開會,并從一個四川人“亞兵”(在逃)手里弄來兩支手槍(其中有獵槍)。
一個小時之后,楊新華接到通知說楊某斌等人已經出發,走到了源城區湖濱路口,便帶著一伙人沖殺過去,見到楊某斌等人迎面就是一陣砍殺,一名為趙強(在逃)的男子對準楊某斌就是一槍,導致楊流血過多死亡。隨后,楊新華等人又將對方一人砍成重傷才逃離現場。等6人與舒某均是湖南省無業人員。2005年10月4日晚上,楊新華一伙人在河源市源城區老城街心花園閑逛時,碰到楊某斌等人,楊某斌認出舒某就是曾經利用女色引誘他到出租屋,從而盜竊自己300元的男子。于是怒火頓起,仗著人多勢眾,圍將過去先將舒某暴打了一頓,隨后又勒令楊新華等人交出5000元保護費,并限定在第二天晚上街心公園交錢。
楊新華等人很不忿,在第二天早上糾集了大批老鄉商量此事,大家紛紛表示,都是湖南人要“團結一致互相照應”,不能向楊某斌等人認輸,于是你50元我100元地湊錢買刀和鐵管,以備晚上干仗之用。晚上8時左右,楊新華又召集大家開會,并從一個四川人“亞兵”(在逃)手里弄來兩支手槍(其中有獵槍)。
一個小時之后,楊新華接到通知說楊某斌等人已經出發,走到了源城區湖濱路口,便帶著一伙人沖殺過去,見到楊某斌等人迎面就是一陣砍殺,一名為趙強(在逃)的男子對準楊某斌就是一槍,導致楊流血過多死亡。隨后,楊新華等人又將對方一人砍成重傷才逃離現場。
三、2008年10月,紫金縣柏埔鎮利民村合記自然村發生一宗離奇的槍擊案,一位疑因患有精神疾病障礙的中年男子,在自家一樓室內的窗口端起一枝獵槍射殺窗外行走中的鄰家花季女孩,致女孩張琪芳當場倒地,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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