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不養父母法官想妙招 溫情勸導函勸來贍養費
萊州一名不孝子被父母告上法庭后仍拒絕付贍養費,執行法官在三顧其家回避不見之后,想出了一個妙招,用一封感人至深的勸導函打動了這名不孝子,6月11日,當事人姜某將2246元贍養費交到了萊州法院執行庭。
去年3月,萊州柞山鎮姜某因為不贍養父母,被告上法庭,經法庭調解,姜某與父母達成協議,同意自2005年1月起,每月給付父母180元贍養費。但是姜某卻仍然拒絕贍養父母,申請執行后,負責此案的萊州法院執行庭的徐良峰法官曾三次到姜某家催促其履行贍養義務,但是姜某每次都避而不見。
徐法官告訴記者,當了解到這起贍養糾紛案件有復雜的家庭背景后,他決定以法官的名義給姜某寫一封勸導函。徐法官在信中說:“多次到你家里找你,你都不在,你也沒有按時到庭?赡苣悴皇怯幸庖幈軋绦,你有不得已的理由和原因:兩個孩子正在上學,家庭經濟狀況不是很好,上要贍養老人,下要撫育小的……在一定程度上我能理解你,也能體諒到你的難處,但是生效的法律文書你總得履行吧?退一步講,‘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父母的養育之恩,重若泰山,更應該報吧……你的父母年事已高,且重病在身,聽說還要贍養你的奶奶和姥姥,他們容易嗎?你現在也已經為人父母,幾十年之后,你也會老,也會需要照顧。到那時,難道你希望和自己的子女因為贍養問題站到法庭上來嗎?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師,要作好榜樣啊!所以,請你三思:一思你不贍養老人的做法對不對;二思即使父母有天大的錯,你是否就一點錯也沒有呢;三思你該怎樣了結這件事,怎樣支付此案的執行款項。”
這封感人至深的勸導函寄出后,沒過幾天,姜某就拿著執行文書來到法庭,他流著淚水告訴徐法官,看到這封滿篇都是心里話的信,他終于認識到不贍養老人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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