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病毒藥未見熱銷 十只裝口罩卻賣到了15元令人疑惑
本報訊 (記者 張安定)昨日,記者在街頭隨機走訪了幾家藥店,發現抗病毒藥銷售比較穩定,但口罩的銷售略有上升,售價也各有不同。
昨日下午,記者先后走訪大同路的三家藥房,銷售人員介紹,近期沒有市民特意關注和購買抗病毒藥品,銷量也很穩定,五一期間不少人出行,口罩的銷量略有上升。記者發現,這三家藥店的口罩售價各有不同,同樣小包10只裝一次性口罩,分別賣出3到15元不等的價格。市新特藥店大同路分店,10只裝的一次性口罩一包售價15元,記者表示價格太貴時,銷售人員稱這種口罩拿貨都要10塊錢。
昌盛街一藥店老板對一次性口罩一包賣到10元以上表示驚訝。她告訴記者,前天批發商告知,口罩的價格是有微幅上升,但與節日期間廠家生產量下降有關。記者隨即就此問題聯系物價部門12358熱線,工作人員介紹,口罩的價格實行的是市場定價,具體多少錢一包要看銷售商的進貨價格,但商家的利潤被嚴格控制在30%以下,目前從他們檢查的情況看并未發現哄抬口罩價格的行為。
該工作人員表示,省物價局通知要求各地嚴格監控相關物品價格,我市物價部門也積極行動起來,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借甲型H1N1流感疫情散布漲價謠言和哄抬藥品、口罩價格,都屬于嚴重的價格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罰。
同時,物價部門希望社會各界積極通過12358熱線等各種方式舉報借甲型H1N1流感疫情散布漲價謠言和借機哄抬價格行為。
根據國務院《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五條規定: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惡意囤積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或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無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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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工作人員表示,省物價局通知要求各地嚴格監控相關物品價格,我市物價部門也積極行動起來,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借甲型H1N1流感疫情散布漲價謠言和哄抬藥品、口罩價格,都屬于嚴重的價格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罰。
同時,物價部門希望社會各界積極通過12358熱線等各種方式舉報借甲型H1N1流感疫情散布漲價謠言和借機哄抬價格行為。
根據國務院《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五條規定: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惡意囤積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或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無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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