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團伙案二審開庭 兄弟倆庭上上演“兄弟鬩墻”
本報訊(記者 黃曉晴 通訊員 殷水泉 李文苑)5 月18 日9 點25 分,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利用遠程視頻系統,對我市近年來參與作案人數最多、拐賣兒童數量最多、社會影響極大的系列拐賣兒童案的 5 名被告人進行了遠程提訊。這是省高院首次在河源遠程視頻提訊被告人。鑒于案情重大,法庭將擇日宣判。
被告人肖遠德等5 人在2008 年10 月、2009 年2 月、2009 年4 月先后拐賣了3 名男童。今年1 月8 日,市中院對該起拐賣兒童案作出一審判決:主犯肖遠德被判處無期徒刑,嚴茂生、周志文、謝耀君、肖遠富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 至13 年。一審宣判后,5 被告不服判決,向省高院提起上訴。
昨日上午,在市中院第五審判庭,被告人肖遠德、肖遠富、謝耀君、周志文、嚴茂生等5 人被輪番帶到被告席前。遠在廣州的省高院刑一庭審判長,通過全省法院專網遠程視頻系統,對被告人進行了 “面對面”的實時訊問。
一審法院認為,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肖遠德起組織、策劃、販賣、分贓的作用,系主犯,應依法從重處罰;被告人肖遠富共同參與拐賣兒童,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依法嚴懲。昨日提訊時,肖遠德、肖遠富兩兄弟上演了一出“兄弟鬩墻”的戲。
就“是誰提出拐賣兒童賺錢的”,哥哥肖遠德說是弟弟提議的。弟弟肖遠富則說:“是肖遠德提出用這種辦法賺錢的,他說看有沒有好偷的小孩。”
至于“這三宗拐賣兒童案是誰策劃的”?肖遠德指出:“第一宗是由肖遠富策劃的,第二宗是由周志文策劃的,第三宗是由肖遠富策劃的。”而弟弟肖遠富的說法又不一樣了。他說,“第一宗是肖遠德聯系我跟嚴茂生的……第二宗是我們在燒烤時一起看到的……第三宗是肖遠德開摩托載客時,看到小孩,叫其他人來的。”
審判庭上,提訊雙方的語音、畫面跨空間清晰順暢實時傳送,書記員同步進行記錄。提訊結束后,省高院將訊問記錄及時傳真至市中院,由市中院打印交被告人簽名確認后,傳真至省高院。
據市中院副院長萬遠福介紹,近年來,我市各級法院逐步建立起網站、庭審錄音系統、視頻直播系統。今后,遠程視頻提訊將會逐步運用到案件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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