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提高城鎮烈屬每人月領千余元
本報訊(記者 張濤)記者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我市再次調整部分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和生活補助標準,農村烈屬每人每月達到818 元,城鎮烈屬每人每月達到1035元。
為落實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保障優撫對象的生活,市政府近日發出通知,從今年10 月1 日起,再次提高全市部分重點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這次提高標準后,農村烈屬每人每月達到818 元,城鎮烈屬每人每月達到 1035 元,農村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每人每月達到805 元,城鎮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提高到每人每月935 元,農村病故軍人遺屬提高到每人每月580 元,城鎮病故軍人遺屬提高到每人每月821 元,紅軍失散人員提高到每人每月890 元,在鄉復員軍人提高到每人每月565 元,帶病回鄉軍人提高到每人每月400 元,“五老”人員提高到每人每月 203元,參戰涉核人員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非在職殘疾軍人生活補助1至4級提高到每人每月355元,5 至6級提高到每人每月290元,7 至8 級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9 至10級提高到每人每月250元。
通知提出,提高標準后,新增補助資金由各縣區全額負擔,市財政對全面落實新補助標準的縣區,按新增補助資金的20%給予獎勵,并將獎勵資金納入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列入預算安排解決。據悉,新標準從今年10 月1 日起執行,市政府提出各縣區要結合實際,盡快制定提高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實施方案,并在10月底前按新標足額發放,確保優撫對象的生活不低于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酷暑時節,下水游泳戲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傷亡事件易發高發季節。近日,記者走訪發現,雖然市區河湖周邊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開的危險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為嚴防溺水事故發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