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問責制后取得一定效果網民認為問責別走過場
問責制是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完善黨政領導干部行為規范的重要舉措,是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增強執行力的一柄利器,也是公民權利制約政府權力的機制保障。
我市自出臺《關于對市區建成區違法違章建設及查處不力行為實行問責制的通知》等 13 項問責制度以來,加強了對全市黨政領導干部管理和監督,進一步增強了黨政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提高了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對建設服務型、效能型政府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目前,制度化問責正在我市有序推進,本報今日推出特別報道,詳細報道我市問責制度出臺背景、實施成效及市民評說,敬請關注。
編者按
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問責辦主任莫遠航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本報記者 譚興孚 攝
機動車闖紅燈的現象少了,車輛違章亂停亂放的現象少了,市區亂鳴喇叭的現象少了,摩托車司乘人員不戴頭盔的現象也少了……細心的市民發現,與前些年相比,市區近兩年的交通秩序有了明顯改觀。這是我市實施“整治市區交通秩序實行問責制”的成果,也是我市首次實行嚴厲問責制、打造服務型政府的一個生動寫照。
2008 年12 月底,針對當時市區交通秩序比較混亂的現狀,市長劉小華親自制定了我市第一個問責制——《關于對整治市區交通秩序實行問責制的通知》。問責制出臺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立即響應,配套出臺了一系列內部管理文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按照“五嚴一公開”(即嚴查、嚴管、嚴督、嚴處、嚴考和違法車輛公開曝光)工作原則,組織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市區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使市區道路交通基本實現了“ 安全、暢通、和諧、有序”的目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人深有感觸地說:“通過貫徹落實市區交通秩序問責制,完善了交通秩序管理的規章制度,規范了民警執法行為,市區交通秩序明顯改善!
隨后,市委、市政府還先后出臺了《關于對市區建成區違法違章建設及查處不力行為實行問責制的通知》、《關于對市區未征土地規劃管理實行問責制的通知》、《關于對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問責制(試行)的通知》、《關于對市區出租車亂漲價和非法出租車客運經營查處不力行為實行問責制的通知》等 13 項問責制度,均取得了“一問即靈”的效果。
高端訪談 “零容忍”實現制度化問責
訪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問責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莫遠航
去年5 月,廣東省出臺的《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將問責規定的情形進行了細化,這也意味著對官員的問責走向了制度化。那么,在貫徹落實問責制的過程中,又該采取怎樣的措施以達到預期效果呢?昨日,記者采訪了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問責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莫遠航,他表示,要抓好問責工作的落實,首先問責制度要體現“零容忍”,只有解決了“零容忍度”的問題,問責制度才能更好地執行。
莫遠航說,問責工作在我市處于剛起步階段,在實踐中也難免遇到一些新問題。比如,有些人認為不發生事故就沒有責任,出現事故才要問責;有些部門在處理人和事時,將問責和黨紀政紀處分相互替代。此外,由于歷史原因和我國機構改革尚未完成,目前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之間還存在一些權限不明、職責不清的問題。這也是社會公眾對黨委政府處理重大責任事故的做法有時還不理解的原因之一,總覺得處理得不夠嚴厲,但事實上,受主客觀因素影響,官員的責任應該是一定范圍內的、是有限度的,不能說不分輕重都讓領導干部擔當無限度的責任!暗还茉鯓樱雠_問責制就是為了制度能夠更好地落實,解決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莫遠航表示,黨和國家在對官員問責追究、紀律追究、法律追究等“ 三個方面”的機制已經逐步健全,關鍵是嚴格并持之以恒地去執行,最終實現“零容忍”。
“為做到‘陽光問責’,新聞媒體一直以來都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莫遠航認為,在貫徹落實問責制、堅持“零容忍”的同時,媒體也將發揮一定的監督作用。比如去年3 月份,龍川縣上坪鎮非法開采稀土礦的問題,就是媒體首先進行了關注,之后紀檢監察機關及時介入,對7 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莫遠航說,在推進問責的實踐中,新聞媒體是加強問責制宣傳教育的主力軍,有助于在全社會形成學習貫徹的良好范圍。同時,新聞媒體憑借在信息資源方面不可比擬的優勢,對發掘和提供各種問責線索,對政府部門在處置重大問題時的信息公開和問責執行情況都能起到十分有效的輿論監督作用,是開展異體問責的重要組成部分。
就下一步如何貫徹落實好廣東省《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莫遠航表示,針對認識上還存在的誤區,我們要加強對問責制的學習和宣傳教育,讓大家對問責制的內涵、問責情形和問責程序有進一步理解。此外,各級各部門要以實施問責為契機,細化權力分工,強化責任分解,理順權責關系;加強對黨政部門和領導干部的績效評估,建立和完善社會監督機制、民主評議制度等,接受社會各界的異體監督問責,提高權力運行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問責個案 制度化問責,一問到底
五鄉鎮森林火災案件責任人被問責
2009 年12 月18 日,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對該年下半年發生森林火災并達到縣區問責標準規定的東源縣、源城區、和平縣、龍川縣發出4 份問責督辦通知,要求嚴格按照問責制對發生森林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問責。去年3 月15 日,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發出《關于東源等縣區對2009 年下半年發生森林火災進行問責情況的通報》,在全市通報了森林火災案件問責查處情況。
東源縣委、縣政府對仙塘鎮發生“9·2”和“10·14”2 宗較大森林火災實行問責:建議該縣年度考核領導小組對仙塘鎮林業工作站站長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給予仙塘鎮提醒注意。
源城區政府對引發“10·25”較大森林火災的源南鎮分管領導實行問責,2009年年度考核不予以評優。
和平縣委、縣政府對禮士、公白鎮交界處“11·3”森林火災作出如下決定:禮士鎮政府分管領導 2009 年年度考核不能評為稱職以上等次,鎮長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由縣年度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落實;公白鎮政府分管領導向縣政府作出書面檢討,并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批評,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落實;對不在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崗位的禮士鎮鎮長給予紀律處分,由縣紀委監察局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龍川縣佗城鎮于2009 年10 月發生了3宗較大森林火災,經縣考核委員會研究,對該鎮分管領導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等次。
據悉,2010 年,我市共對13 人實施了問責,切實做到有責必問,有錯必究,全面提升了問責質效。
本報記者 謝素德
◆◆問責方式
根據《工作方案》,問責對象包括縣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以及縣級各部門領導成員,及其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市直各部門領導班子成員,以及其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縣區各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市、縣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和市、縣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參股企業中對國有資產負有經營管理責任的領導人員。
《工作方案》指出,對我市黨政領導干部實行問責的方式分為: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
◆◆問責情形
《工作方案》規定,決策嚴重失誤和對群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失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問責。1、干擾、阻礙或不配合問責調查;2、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3、對檢舉人、控告人、投訴人、證人及其他有關人員打擊、報復、陷害;4、采取不正當行為,拉攏、收買辦理問責事項的工作人員;5、一年內出現兩次以上應予問責情形;6、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從重情節。
決策嚴重失誤和對群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失當,但主動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損失或者挽回影響,以及積極配合問責調查,并且主動承擔責任的,可以從輕問責。
◆◆問責實施
根據《工作方案》,通過上級機關及其領導或本級黨委(黨組)、政府的指示、批示、意見、建議和通報以及新聞媒體的報道等8 種渠道反映有問責情形的,市(縣)問責辦將組織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及時研究啟動問責。
啟動問責后,問責辦將牽頭進行調查,聽取被調查的負責人的陳述和申辯,并進行核實,形成問責調查報告。調查終結后,調查結果認為存在問責情形的,向問責決定機關提出問責建議,并由問責決定機關作出問責決定。問責決定書以書面形式送達被問責的黨政領導干部本人及其所在,并派專人督促其做好有關工作和需要交接的事項。被問責人對問責決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問責決定書之日起15 個工作日內向作出問責決定的機關提出書面申訴。作出問責決定的機關收到被問責人的申訴后,應進行復查或核查,并根據復查、核查的情況,在30 個工作日內作出申訴處理決定。
◆◆市民評說
問責制一問即靈
問責制是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增強執行力的一柄利器,目前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問責雖然已取得明顯成效,但要促進責任型、服務型政府建設,僅有具體某項工作的問責是遠遠不夠的。2010 年10 月15 日,我市印發了《河源市貫徹廣東省〈關于實行黨政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將對全市黨政領導干部加強管理和監督。這對于進一步增強黨政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建設服務型、效能型政府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也是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完善黨政領導干部行為規范的重要舉措,市民對此也拍手稱快。
河源民生論壇網友“天上彩云”認為,問責關鍵在落實,別走過場,當官的要嚴厲,不要嘻哈就過,一來講情、送禮就放過!霸磥碛形摇闭f:“問很重要,更重要的是責!” “綠茶”網友認為,問責是公民權利制約政府權力的機制保障,因此要嚴格執行問責結果,一問到底。(詳見河源民生論壇http://bbs.hynews.org/viewthread.php?tid=66428&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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