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責任人受審
本報訊 上海市二中院昨天下午陸續對 “11·15”火災事故26 名責任人作出一審判決,靜安區建交委原主任高偉忠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此外,靜安建交委副主任姚亞明濫用職權罪5 年;綜合管理科科長周建民,濫用職權罪4 年6 月、受賄罪10 年,沒收3 萬,執行13 年6 月,沒收3 萬;綜合管理科工作人員張權濫用職權罪3 年6 月、受賄罪11 年,沒收6 萬,執行13 年6 月,沒收6 萬;上海市金山區添益建材經營部經理馮偉受賄罪11 年,沒收6 萬。違法所得一切財物予以追繳。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酷暑時節,下水游泳戲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傷亡事件易發高發季節。近日,記者走訪發現,雖然市區河湖周邊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開的危險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為嚴防溺水事故發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