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擊非法采礦行為 我市內外兼治圖謀治愈“頑疾”
一非法礦點被炸毀,非法礦主和幕后“保護傘”將成為打擊重點
作為廣東省礦產資源大市,礦業經濟對我市發展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然而,多年來,雖然政府三令五申,部門屢出重拳,非法采礦現象仍屢禁不止,屢打不絕,不僅造成資源大量流失,也極大破壞了地方生態。
從本月開始,一場為期8個月的打擊非法采礦集中行動拉開了帷幕。我市還出臺了相關督查督辦和考核辦法。記者了解到,在這一系列整治非法采礦的“組合拳”中,非法礦主和其“保護傘”成為重點打擊對象。
打“蛇”七寸和內外兼治,有望成為治愈非法采礦“頑疾”的一劑良方。
探因 部分地方“打非”如“蜻蜓點水”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查處非法采礦點127 個,抓捕開采者65 人,其中刑事拘留50 人,有效遏制了各類非法采礦活動的勢頭。然而,非法采礦行為仍時有發生,屢禁不止。
除了高利潤讓非法礦主鋌而走險之外,這一“頑疾”的關鍵還在于一些地方和部門失之于查,甚至為非法礦主充當“保護傘”。
“一些地方對打擊非法采礦不敢碰硬,力度不大,選一兩個點隨便整治,蜻蜓點水,走過場。”在8 月23 日的一次相關會議上,副市長李揚達說,個別干部在認識上有偏差,認為非法采礦只要不出事、不被曝光就行。市長彭建文也指出,一些地方在對待非法采礦問題上,旗幟不鮮明,態度不堅決,措施不得力,特別是一些公職人員和村干部甚至與非法違法采礦者有利益牽連,為其充當后臺和 “保護傘”。
從以前的整治行動來看,抓不到幕后老板、沒有斬斷利益鏈和深挖“保護傘”,使得非法采礦行為日益猖獗。
“抓捕的大部分是挖礦工人,礦主和真正的老板無蹤影;而有的縣區,抓到的大部分是負責管理的工作人員,礦主、幕后老板較少,沒有真正起到打擊效果。”李揚達指出,一些整治行動沒有深查非法采礦者,特別是對幕后“保護傘”的查處力度不夠,難以起到震懾和警示作用。
對外 重打非法礦主和“保護傘”
從今年8 月起至明年3 月,我市將開展一次多部門聯動的打擊非法采礦集中行動。
整治范圍的重點是非法采礦高發地區;各縣區所在鎮與城市周邊國道、高速公路、省道可視范圍內的地區;整治礦種主要包括稀土、陶瓷土、石英礦、螢石礦、鐵礦、煤礦、鎢礦等。
行動將重點打擊無證采礦、以采代探、持過期失效證照開采、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違規人員;長期性、專業化、規模化盜采礦產資源的違法分子,特別是盜采、加工、銷售“一條龍”作業團伙及其“保護傘”。
“突出重點打擊‘保護傘’,鏟除其背后的‘利益鏈’,讓非法采礦點的‘后臺’徹底‘倒臺’。”彭建文說,打擊重點要放在打擊非法礦主上,“擒賊要擒王,打蛇要打七寸。”
對內 “打非”不力者將逐級問責
據了解,打擊非法采礦的工作成效將采取量化評分方式,納入到各縣區年終考核,與評先獎懲掛鉤。
另外,我市規定,對發生非法采礦行為5 天內未發現或發現后不及時制止并報告的;鄉鎮政府接到非法采礦的報告后3 天內不及時組織整治,造成非法采礦后果嚴重或雖進行了整治,但達不到整治標準的;對打擊非法采礦行為不力的縣區,都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實施逐級問責。
彭建文強調,工作人員必須秉公執法,決不容許有案不查、壓案不查、行動遲緩、打擊不力的行為,決不容許包庇、縱容非法采礦行為,決不容許為非法采礦者說情開脫,決不容許國家公職人員和村干部充當非法采礦行為“保護傘”或阻礙公正執法,一經查實,務必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市紀委和市檢查部門有關負責人也表示,對黨政干部參與非法采礦或充當“保護傘”的,將從嚴、從快、從重查處。
本報記者 蔣安春 吳志堅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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