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稱幼兒園“圈”公共用地 幼兒園稱地是租來的
東門廣場布置了滑梯等幼兒設施。
“小區廣場是公共用地,幼兒園將它圈起來合理嗎?”日前,源城區東堤路內側一小區業主向記者反映,稱一家幼兒園入駐該小區后,將門前廣場空地圈起來作為孩子戶外活動場所,導致業主活動用地因此“縮水”。而面對持反對意見的業主,幼兒園稱地方是向開發商租來的,幼兒園有使用權。
業主 : 幼兒園“圈”了公共用地
記者在現場看到,小區業主反映的幼兒園圈用的戶外活動場地約500 平方米,地面上豎有鐵桿和彩旗,里面布置有滑梯等小孩子的娛樂設施。
業主張女士告訴記者,D5 棟一樓本來規劃的是商鋪,今年六七月份這家幼兒園租了下來。沒過多久,業主們發現,幼兒園對門前廣場空地進行了“開發”:圍起鐵柵欄,安裝了滑梯、攀梯,這里成了幼兒園的戶外活動場所。張女士說,廣場是小區的公共地方,幼兒園把它圍起來不合理。她說,在小區里開辦一家幼兒園,這本是件好事,方便了小區業主的孩子就學,但這也不能成為占用公共場所的理由。
還有業主認為,幼兒園“圈地” 不但影響了大家的出入,還阻擋了“風水”,希望能夠拿出一個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案,既保證小區居民的利益,同時也保證幼兒園小朋友的安全。
業委會 : “圈地”未經業委會同意
小區業委會主任李先生說,幼兒園位于小區東門,東門前的廣場是行人出入口,也是小區業主們的休閑場所。“幼兒園未經業主委員會和物管的同意,擅自用鐵柵欄將廣場圍起來,并將小區一側的出入通道堵住,給小區業主的正常生活帶來影響。”李先生告訴記者,幼兒園占地一事先前并沒有貼過通告,而且也沒有跟業主和業委會溝通,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希望幼兒園另找地方作戶外活動場所。
隨后,記者來到小區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幼兒園用公共地方作戶外場所,確實沒有通知物管,也沒與物管簽訂任何書面協議,不過開發商是同意了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幼兒園占用空地一事,是有業主表示反對,但是幼兒園進駐小區也是為了方便業主們的小孩就近入學。“雖然沒有經過物管處同意,程序上不合法,但是還算合理,所以物管處對此事是不支持也不反對。”該工作人員如是說。
幼兒園: 地是向開發商租來的
針對幼兒園在小區廣場圍圈戶外活動場所一事,記者采訪了幼兒園的工作人員陶先生,他告訴記者,小朋友需要活動,可沒有自我保護意識,用鐵柵欄把廣場圈起也是為了孩子的安全,而且“圈地”是經過開發商同意的,因此幼兒園是享有使用權。記者在幼兒園與開發商簽訂的租房合同上看到:“D5 棟第一樓商鋪前面大約500 平方米空地可用鐵藝、不銹鋼隔開,無償提供給幼兒園當戶外活動場所,出租方需向有關部門及業主做好溝通解釋工作,如未能正常提供給幼兒園使用,出租方則需另提供活動場地給幼兒園。”
“接到業主反映后,幼兒園主動和物業、出租方、業委會一起開會進行了溝通。”陶先生告訴記者,經協商后,業委會要求將固定欄桿拆除,改用可移動的圍欄,誰知,沒過幾天業委會又不同意了,要求幼兒園另找地方作戶外活動場所。陶先生表示,現在快開學了,戶外活動場所沒有圍起來,家長也不放心把小孩送到幼兒園,建議大家坐下來好好地協商,圓滿解決這個問題。
本報記者 戴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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