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棵綠化樹被“剃光頭”引發網友熱議
要致富先砍樹的“歪經”再一次重現,日前,中山大道和紅星路交會處一家電器商店門前,有20 棵綠化樹被人砍斷。(早前相關報道詳見:http://www.hynews.org/news/2013/1007/article_33776.html)看著20 棵10 年樹齡的樹被砍,我市民生論壇的網友心疼到滴血,一致認為,要重重懲罰擅砍綠化樹者,警示后者。
“被砍的20 棵樹都是盆架子樹,當年修建中山大道時就開始栽培在這里,已有10 年樹齡,其中最大的一棵直徑40 厘米左右。20 棵綠化樹被砍得只剩下光溜溜的主干,枝干幾乎全部被砍掉,地上還殘留著大量殘枝落葉。”面對無辜被砍的樹,我市民生論壇的網友表示“實在太殘忍了,心在滴血。”根據《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規定,對于擅自損壞城市綠化樹木行為,可最高處以樹木價值5 倍的罰款,按照平均每棵1 萬元算,這20 棵綠化樹總價值超過20 萬元,一經查實,擅砍綠化樹者最高可被罰100 萬元。不過,對此,不少網友表示“罰得太少了,根本起不到震懾作用。”網友“冰凌子” 的一句“要求重罰”引起網友們熱烈響應,排列整齊跟貼:“要求重罰+1”、“要求重罰+2”……
商家認為樹木擋“財路”,偷偷向綠化樹下毒手,商家與綠化樹的 “視線權”爭搶戰似乎時常發生。這樣的野蠻砍伐,不僅不道德,更是對法律的蔑視,怪不得被網友 “容不下”。種活一棵樹不容易,養大一棵樹更不容易,這20 棵被砍伐的大樹經歷風雨二十年,是城市不可多得的綠色財富。當前,我市正在全力“種大樹、種好樹”,提升市區綠化水平,對待這種行為必須零容忍,每個市民都應行動起來,共同監督破壞綠化樹的行為,不到破壞綠化樹的商家消費,讓他們受到道德的譴責。如不然,還會出現 “先斬后奏”的野蠻砍伐,一旦違法砍伐步入一種“以罰代管”的惡性循環,那就不僅是法律的悲哀,更是我們整座城市傷不起。
本報記者 鄭婷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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