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節該不該放假?
10 月13 日(農歷九月初九)是中國民間傳統節日重陽節,恰恰也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正式出臺以來的首個法定“老年節”,這也為今年的重陽節帶來了超乎往年的關注。近日,全國假日辦就放假安排向社會征集意見,重陽節該不該定為法定假日,引發網友熱議。
正方:
定為假日的重陽節將更有魅力
新修改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已明確規定,每年農歷九月初九為老年節,用人單位應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但,光靠用人單位保障還不夠,如果重陽節成為法定假日,做子女的勢必多了回家探望父母的自由時間。有時間不代表就一定回家看望父母,但是,最起碼能夠喚起人們對重陽節的理解,加深對重陽節改為老年節的內涵思索,以及增加重陽節的魅力。
曾有統計顯示,我國的空巢老人至少有6200 萬,占老年人口總數的1/ 3,這是一個驚人的數字。近些年,媒體時常報道空巢老人的生存悲劇,常回家看看,是孝道,是責任,也是法律義務。如果說古代交通不便,詩人感嘆“萬疊故山云總隔,兩行鄉淚血和流”,那么在今天,我們真沒有理由不常回家看看。
秦淮川
——摘自《西安晚報》
反方:
單靠放假烘托不了“老年節”
在目前的放假制度框架下,即便重陽節放假,想來最多也只是一天假期,隨著生活節奏的加快和社會流動性的釋放,一天假期能讓多少人實現探望父母的愿望,很值得思考——太多漂泊異鄉的人們,恐怕只能窩在他鄉給父母打個電話。
不是說不支持重陽節放假,而是在帶薪休假制度依然停留于休閑綱要的紙面,民眾沒有自主選擇“拼長假” 的權利,大多異地相望的家庭只能將闔家團聚的時間確定成春節和國慶長假。所以,重要的不是重陽節多放一天假,問題的關鍵是在增加長假供給的同時,落實帶薪休假制度,讓子女們能夠有更多的時間選擇陪陪老人。其實,無論是網友呼吁重陽節放假,還是當下人多、錢緊、資源少的“中國式養老”困局,放在宏觀層面看,都是社會對公平與效率的平衡問題。在人口老齡化程度日益加劇的情境下,需要重新評估和平衡公平與效率問題,讓稍顯孑然的“老年節”能有所依托。
燕農
——摘自光明網
欄目主持: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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