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工作就應該未雨綢繆
為深刻吸取深圳“12·11”重大火災事故教訓,夯實農貿市場火災防控基礎,連日來,市、縣(區)消防、安監等部門迅速行動,針對轄區農貿市場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專項行動,對發現消防隱患的市場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落實限期整改,以預防特大傷亡火災事故的發生。(詳見本報 12 月18 日A3 版報道)
12 月11 日,深圳發生重大火災事故;事隔4 天的12 月15 日,廣州一幢高樓被燒透……如今這兩件發生在身邊的災難,都已經查明真相。只是,為什么總是要等到著火后才汲取火災教訓,為什么不能未雨綢繆,平時嚴格執行消防規章制度,防患于未然呢?
水火無情,發生這樣的災難是大不幸,而我市動真格的消防安全大檢查算是痛定思痛后的最好行動,隱患發現一處處理一處。此外,加大投入,裝備高科技消防工具,專業的演練也是應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最好行動。另外,若想盡量減少甚至杜絕火災,就要讓上述已經發生的不忍直視的災難讓全國更多的人都看一看,從而引起對防范火災的重視,增強人們的消防意識,讓更多人養成一絲不茍地按消防規章制度辦事的習慣,那樣更有實際意義,更有利于消除火災隱患。
不過,我們更期盼的是,再多的投入,再經常的訓練,再根深蒂固的消防意識都一直無用武之地——也就是說,最好是天下無“火災”。
鄭婷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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