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污染事故 或由保險公司買單
本報訊(記者 張濤 通訊員 劉艷花)今后購買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企業,發生環境污染意外事故后,產生的損失將由保險公司依規 “買單”。日前,省保監局聯合省環保廳、省金融辦組成的責任保險工作宣導隊,向我市近60名企業代表講解了環境污染責任險的功能作用。
據悉,我國當前已經進入環境污染事故高發期,但在污染事故發生后,由于善后處理沒有機制保障,企業應承擔的賠償和恢復環境的責任往往得不到落實,污染受害人也不能及時獲得補償,形成了“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埋單”的不合理困局。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作為一種通過經濟方式協助解決環境污染損害賠償問題的手段,有望解決這一困局,目前已獲得了相關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認可和高度重視。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酷暑時節,下水游泳戲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傷亡事件易發高發季節。近日,記者走訪發現,雖然市區河湖周邊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開的危險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為嚴防溺水事故發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