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延至月底
本報訊(記者 張濤)記者昨日從源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了解到,市區2013 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時間將延長1 個月,截止日期由原定的6 月30 日延至7 月31 日,逾期將不再受理。不過,7 月份繳費的市民,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8 月份正式生效。
據了解,市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應到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和地方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參保和繳費業務。2013 年度源城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時間從今年4 月1 日開始,繳費標準為成年人每年120 元,未成年人和學生每年60元。
新修訂的《河源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從今年6 月1 日起正式實施。根據這一規定,參保的城鎮職工,其醫療費用報銷比例有較大調整,其中市內一級醫院從原來的90%調整為92%,市內二級和三級醫院從90%調整為 85%。同時調高了參保城鎮職工患者在一級醫院就診的醫保報銷比例,調低了在二級、三級醫院就診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參保人因病住院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職工醫保基金在一個年度內的最高支付限額為5 萬元;超過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由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在一個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20 萬元。同時參保人員年度內發生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按規定報銷后,超過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由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5% ,個人自付15%。
市民需要注意的是,醫保報銷是有“門檻”的,市內一級醫院最低為250 元、二級醫院最低為350 元、三級醫院最低為500 元,市外醫院最低則為1000 元。低于此標準的,則不能報銷,全部由參保患者自行負擔。此外,我市戶籍的新生兒在出生后三個月內,父母憑本市戶籍辦理未成年人醫保資料變更,即可讓新生兒“落地”就享受未成年人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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