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未上牌超標電動車上路將被罰
本報訊(記者 刁城邦)助力車未登記上牌不允許上路,登記領取牌照不懸掛號牌的將暫扣罰款處理。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從1 月16 日起,未上牌超標電動自行車禁止在市區行駛。當晚,市交警部門組織警力對市區未上牌或已上牌有交通違法行為的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重點查處。
16 日晚7 時30 分,在市區中山大道與興源路交會處,執勤的交警對過往的摩托車、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重點檢查。記者在現場看到,不少超標電動自行車因未注冊登記掛臨時牌被交警現場查扣,而部分雖已上牌但沒懸掛或存在有不戴頭盔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同樣受到查處。交警指出,對于登記沒有懸掛牌照的助力車作出罰 100元處理。
為加強對超標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交警部門已在2013 年9 月1 日起至2014 年1 月15 日期間為市區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設立了一個注冊登記上牌過渡期。從1 月16 日起,未上牌超標電動自行車禁止在市區行駛。市交警支隊江北大隊副大隊長劉小海介紹,凡是在路面上行駛沒有上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交警部門一律進行查扣,也不再進行補辦,他呼吁市民不要使用沒有上牌上戶的超標電動自行車。
據相關部門統計,目前我市在用的電動車和助力車約有23 萬輛,這些車多數都屬于超標電動自行車。去年10 月,我市決定對在市區道路范圍內行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啟動臨時注冊登記管理,并掛臨時號牌,2016 年1 月1 日起,全面禁止超標電動自行車在河源市道路行駛。據統計,在3 個半月的注冊登記上牌過渡期內,市區有近5 萬輛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了注冊登記并上臨時牌。對沒有注冊登記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交警部門一律查扣,不能在市區道路上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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