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委員”是否有利高校去行政化
近日,《北京大學章程》(公開征求意見稿)在“北京大學綜合信息服務” 網站面向校內公示征求意見。根據意見稿,今后北大學生將有機會享受調查處理學校人員是否違規、討論決定學位授予標準、審查老師是否可以評上教授、老師著作是否涉嫌抄襲等權利,同時北大校務委員會、監察委員會也將有學生代表參與。“學生委員”是否有利高校去行政化,引發網友熱議。
正方:
可減少行政力量的干預
就筆者認為,北大的嘗試是向著 “去行政化”邁出了正確的一步。以前說到高校的“去行政化”,一個共識是要實現“教授治校”,但在高校“去行政化”的過程中,學生參與也不可少。首先這是對“教授治校”的有益補充。“教授治校”、“學生治校”減少了行政力量對學校事務管理的干預。再者,學生參與,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讓學校的相關管理活動更公正。另外,學生參與既能體現學生作為學校“主人翁”的地位,同時又能在學校管理層和學生之間架起一座更為直接與密切的橋梁,在學校和學生之間起到一個很好的溝通作用。這些有機會參與的大學生,一方面有利于學校各項政策、決定在學生當中的傳播,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學生們的建議、意見傳達給學校,可謂一舉兩得。
苑廣闊
——摘自四川在線
反方:
一紙章程落實不了學生治學
對于一所積弊重重的大學來說,這項制度的預期效應能否得到最終釋放,其關鍵取決于它被執行的程度和其最終執行的人。首先,這些學生委員是如何產生的?盡管規定由學生選舉產生,但要選出能夠真正代表全體學生的委員代表,至少需要一個強有力的第三方監督機構。而在另一方面,學生委員的話語權是否會被侵犯和收買?此外,學生委員能否對學校的學術建設、職稱評定起到推動作用,還取決于相關機構對待學生監督的態度。這要求北大在對待學生委員的監督時,要有一顆“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寬容之心,無論他們的建議是否具有執行效力,都應該被傾聽和被重視,而不應通過彼此的較量和妥協,將監督的意義帶向進步的反面。只有這樣,北大的救贖或許才有現實的意義。
張劍
——摘自光明網
欄目主持: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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