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門店垃圾管理新規9月1日起實施
店家將垃圾堆在綠化樹下。
長期以來,市區有不少沿路、沿街的單位、門店都存在亂放垃圾的現象,他們為圖方便,經常將垃圾堆放在路邊、樹穴、電線桿及果皮箱旁邊,有的還直接把垃圾往大街上掃,給環衛工人清掃作業帶來了極大的困難。針對沿街單位、門店亂丟亂倒垃圾的現象,市城管局將出臺《河源市區路街門店(單位)垃圾管理規定》,從9 月1 日起,每天將在規定的時間里,兩次上門收集垃圾。對于沒有按規定倒放垃圾,并擅自將垃圾倒放在路邊、樹穴的單位、個人,分別處以500 元、 50元的罰款。
現狀:沿街單位亂倒垃圾
昨日上午,記者分別到河源大道、華達街、新風路進行走訪,發現沿街門店路邊堆放垃圾的現象很是普遍。在華達街某酒店門口,記者看到有一袋垃圾放在路邊的電線桿底下,附近的一些樹底下也堆放著一些垃圾袋。
有不少環衛工人向記者反映,在工作過程中,最令他們苦惱的就是門店垃圾的亂倒亂放,其中老城這種現象最為嚴重。一李姓保潔員告訴記者,很多時候,他們剛剛在前面辛辛苦苦把路面清掃干凈,但是沒過多久,一些沿街門店的人就把店里的垃圾扔到樹底下或果皮箱周圍,讓他們不得不返回去收拾!懊看闻龅竭@種情況,我都會勸說店家,不要往路邊堆放垃圾,但很少人會理睬!痹摫崋T說,有些店家則更為“過分”,他們直接將垃圾掃到人行道上。
市城管局副局長鄒紹周介紹,市區沿街門店大約有15000 間,進入夏季以來,沿街門店的生意相對來說比較火爆,每天大約產生100 噸的垃圾,占了市區垃圾的 20%左右。鄒紹周說,市區路面保潔水平不高,很大一個原因就是沿街店家垃圾管理不夠規范,“門前責任區”保潔不到位造成的。
規定:亂放垃圾將要處罰
為進一步規范市區沿街(路)單位(門店)生活垃圾管理,減少垃圾滯留路面的時間,以提高市區環衛清潔水平,市城管局結合實際,將出臺《河源市區路街門店(單位)垃圾管理規定》,從今年9 月1 日起,針對擅自將垃圾倒放在路邊、樹穴等公共地方的行為,對單位處以500 元的罰款,對個人處以50元的罰款。
市區規劃區內的沿街(路)單位(門店)將落實責任區域的衛生保潔義務,責任范圍為:設置有圍墻的為圍墻內用地范圍,沒有圍墻的以建筑滴水線內為保潔范圍。
鄒紹周介紹說,《規定》要求各單位、門店必須配置垃圾容器(桶),實行垃圾袋裝,責任區域的環衛保潔服務單位將每天安排兩個時段對沿街(路)單位(門店)垃圾上門收集。同時,也規定了收集垃圾的時間,機、團事業單位為上午9 時至10 時30 分,下午5 時至6 時。沿路門店收集時間為上午9 時至10 時30 分,下午6時至8時。
“擅自將垃圾倒放在路邊、樹穴等公共地方的,依照有關法規,對單位處以每次500 元罰款,對居民處以每次50 元罰款。擅自將門店垃圾掃到城市道路的,每次處以 100 元罰款!编u紹周介紹說,對于一些屢教不改的單位、門店,將在新聞媒體進行曝光。
落實:多舉措宣傳新規定
《河源市區路街門店(單位)垃圾管理規定》實施后,將怎樣做好此項工作的落實?鄒紹周表示,將采取多個措施宣傳好這項規定,使沿街單位、商戶變被動接受為主動參與,自覺保潔好自家門前的清潔工作。
鄒紹周說,市城管局將聯合團市委、河源晚報社,面向社會征集 80 名大學生志愿者,讓他們分區域分街道,向沿街單位、店家派發《市區路街門店(單位)垃圾管理規定》宣傳單張,耐心向各沿街單位、門店宣傳城管法規,讓沿街單位、門店自備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袋裝,按照規定的時間、方式投放垃圾。
此外,將利用候車亭上比較醒目的位置,圍繞“門店垃圾不出門,環衛工作上門收”的主題,設置宣傳欄。同時,還將制作300 個相關的宣傳牌,樹立在市區各路段,讓更多的市民關注城市管理工作,一起保潔好我們的環境衛生。
鄒紹周呼吁,廣大沿街單位、門店要愛護城市環境,按規定、按時間倒放垃圾,以減少垃圾滯留路面的時間,讓我們的城市變得更加整潔文明。
本報記者 戴湄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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