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快遞包裹接連丟失 物業沒義務代收包裹

“ 我們小區業主的包裹經常丟失,現在大家在網上購物時,收件地址都不敢填寫家里的了。”昨日,家住建設大道德潤世家的居民氣憤地向記者反映,最近,放在小區物業辦公室的包裹接連丟失,但保安說他們沒有義務收快遞,對領取人他們也沒義務進行核對,為此丟失過包裹的業主們心里都憋了一股氣。
業主:小區接連丟失包裹
“我網上購買的5 斤紅棗放在物業給人偷了。”說起小區丟包裹事件,業主陳小姐很是氣憤。她說,9 月21 日下午,快遞員給她打來電話,告訴她有一個快遞,當時她外出不在家中,無法領取,就讓快遞員把包裹放在小區物業處。
晚上回家后,陳女士便前往小區物業處領取包裹,可怎么也找不到。陳小姐說,包裹裝的紅棗是她和小區業主小睛一起購買的,總價45 元。雖然錢不多,但小睛認為物業不夠負責任,應該給個說法。“既然放在小區物業,那么就有義務為我們看管好。”小睛找到該小區物管公司相關負責人,可該負責人表示他們不用負責。
“東西寄到公司很不方便,所以一般都是填寫家里的地址。”高小姐說,自己的快遞都是讓快遞員直接放在物業辦公室,之前一直沒出過事,近期卻丟失了兩個包裹,找物業理論,他們卻表示沒有保管的責任。
在采訪中,有不少小區業主表示,在拿包裹時,工作人員連名字都不詢問,拿了包裹直接就可以離開,因此包裹很容易給人冒領。
物業:將完善快遞管理工作
“小區有140 多戶人家,幾乎每天都有快遞放到保安亭或者物業辦公室,我們也都在盡力幫業主保管。”德潤世家物業管理工作人員說,很多時候都是業主打電話給自己熟悉的保安幫忙簽收,基本上包裹不易丟失,但有時部分業主并沒有交代簽收,快遞員把快遞扔在物業辦公室就走了,保安人員也不可能認識每一位業主,有業主來了說包裹是他的,物業工作人員也辨別不了。
對于有業主表示快遞丟失,物業工作人員分析,可能有幾方面因素:一是多數快遞包裹都是放在物業辦公室的,下班后辦公室門窗敞開,有人順手牽羊也不無可能;二是可能是有業主拿錯了,并沒有及時還回;此外,快遞公司有沒有送達也是值得推敲的。
“有業主反映快遞丟失,我們第一時間在小區門口貼出遺失告示,同時翻看小區錄像,幫助業主尋找遺失的包裹。”目前,物業沒有和業主委員會簽訂負責保管快遞包裹的協議,保安沒有代替簽收、保管快遞的權利和義務。該工作人員表示,今后物業將逐步完善包裹管理工作,例如,在快遞送來后,由保安簽名代領,業主到保安室領取包裹時也要求業主簽名。
律師:物業沒義務代收包裹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廣東法開律師事務所鄒光彬律師,他表示,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并沒有約定“代收快遞包裹” 這一服務。因此物業管理公司人員沒有義務為業主代收快遞包裹。
鄒光彬律師說,現實生活中,很多都是由物業管理公司人員代收。就要分情況對待:一方面,業主委托物業管理公司代收,基于雙方產生了委托關系,物業管理公司哪怕是提供的無償保管服務,那么就應該保證業主收到包裹。
因其疏忽或過失導致業主快遞或包裹丟失或損失,物業管理公司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另一方面,如果業主沒有委托物業管理公司人員代收,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就沒有這個義務,在物業管理公司人員沒有簽收的情況下,快遞公司直接將快遞包裹放在門衛室,沒有通知業主,導致丟失或損壞,快遞公司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報記者 戴湄
見習記者 劉影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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