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1823處古建筑有了“護身符”
古建筑,被稱為石頭史書,承載了人們生活和歷史的記憶。隨著現代化的快速發展,高樓林立,越來越多的歷史建筑免不了被推倒的命運。如今,這些尚未被列為文保單位或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但又具有一定保護價值的歷史建筑終于有了“護身符”。
日前,省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歷史建筑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將展開歷史建筑普查并建立歷史建筑名錄,對歷史建筑進行嚴格保護。市文廣新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也將制定出臺《河源市歷史建筑保護利用管理辦法》,明確對包括古民居在內的古建筑進行保護的政策、原則和措施,以加強對古建筑的保護。
和平下車紫微宮古建筑之一坤山大將神宮
古建筑有了“黃馬褂”
長期以來,很多歷史建筑雖然具有保護價值,但卻不夠格納入文物保護單位或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特別是在舊城改造過程中,一些歷史建筑因缺乏保護陷入危險境地,再加上此前并無明確的歷史建筑認定辦法,很多建筑究竟是應該拆除還是應該保護,也常常引發爭議。
按照“應保盡保、能保則保”的要求,《意見》明確了歷史建筑的認定范圍,對具有保護價值而尚未納入歷史建筑保護名錄的建筑,也明確要實行預保護制度。也就是說,在舊城鎮、舊村莊改造和新區建設過程中發現這樣的建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將同文物部門結合實際,確定預保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 12 個月),并在預保護期內停止對該建筑的一切改造、拆除和可能造成損壞的建設活動,對其進行“搶救性保護”。對達到歷史建筑標準的,則會納入歷史建筑保護名錄實施管理。
我市公布1823處古建筑
《意見》還提出,今年各地要全面啟動并開展歷史建筑普查工作,在年底前公布一批歷史建筑保護名錄,歷史建筑保護名錄不得擅自調整或撤銷;到2017 年,基本建立覆蓋全省的歷史建筑保護名錄;到 2020 年,形成系統完善的歷史建筑保護體系和長效管理機制。
據《河源市文化遺產普查匯編》記載,我市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田野調查中,共錄入古建筑 1823 處,主要有古祠堂、古民居、古村落以及名人故居、府第、古寺、古廟、古庵、古塔、古橋,還有古城池、古圩鎮、摩崖石刻等。
《意見》明確,在歷史建筑的修繕維護中,其保護責任人須履行修繕義務,當地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必要時也可代為修繕。當然,對歷史建筑的保護也不一味追求一成不變,《意見》還鼓勵歷史建筑活化利用,鼓勵歷史建筑產權人和使用人對歷史建筑進行適度、合理的功能利用,切實提高歷史建筑科學利用水平。
擬盡快出臺保護辦法
昨日,記者從市文廣新局獲悉,為進一步保護古建筑,我市將根據《文物保護法》相關條款,盡快制定出臺《河源市歷史建筑保護利用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古民居保護管理機制,建立保護和開發利用古民居的權威性機構,同時,組織文化、規劃、國土、公安等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古民居保護工作。
當前,農村興起了建房熱,隨意地拆“舊”建“新”或破壞古民居周邊環境風貌的現象比較普遍。我市一些古建筑的布局、環境和歷史風貌已在農村建房熱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壞,尤其是過去那種依山傍水,巷陌相連的村落格局已被一棟棟雜亂無章的現代樓房擠壓得七零八落,古民居的典雅古樸氛圍被破壞。為此,市文廣新局表示,將采取措施嚴格制止列入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民居建筑周邊的違章建設,堅決拆除列入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周圍的違章建筑物,努力改善周邊環境和配套設施。
本報記者 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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