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一公寓涉嫌擅自經營旅館 被源城警方依法取締
本報訊 記者 梁小鴻 通訊員 林小明 日前,根據轄區治安實際及群眾提供的線索,源城公安分局長塘派出所對轄區旅館業進行拉網式檢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大橋路69 號衛星公寓存在未經公安機關許可擅自經營的違法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警方依法取締該公寓并對違法人員予以治安拘留、罰款處罰。
經查,該公寓存在著未經公安機關許可擅自經營、不如實登記旅客信息等違法行為,特別是在4 月 30 日發生了一起租住人員因吸毒過量意外死亡事件。目前,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六條、第十六條之規定,警方依法對衛星公寓予以取締;對擅自經營需公安機關許可行業違法人員譚某祥、王某輝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 日并處罰款1000 的處罰;對不如實登記旅客信息的違法人員譚某花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 日并處罰款1500 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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