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閱2014河源之民生盤點4 捐獻器官讓生命延續

多部門聯動打擊不法行為確保食品安全。
關鍵詞:保護未成年人
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屬品
去年5 月份,本報曾刊登了一篇源城區某學校一名三年級男生彬彬慘遭繼母暴打,遍體鱗傷、慘不忍睹的新聞。新聞出街后,引起了省市各大媒體的關注轉發,更是引起了當地警方及省、市婦聯等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在警方及當地婦聯等相關部門的勸導協調下,彬彬繼母最終認識到錯誤,并保證不再毒打小孩。一場家庭暴力事件最終得到平息。
點評:不知從何時起,一些家人把“棍棒之下出孝子”奉為圭臬,毆打了孩子,居然還大言不慚地稱是為了孩子好。于是,一些家長心安理得地暴打孩子,這與當今的法治社會格格不入。在傳統家長制文化仍有生命力的今天,不少家長把孩子當作附屬物,孩子的一切,包括孩子本身都是自己的,既可打得又可罵得。甚至把孩子完全當作實現自己理想或夢想的工具,想怎么打造就怎么打造,想怎么揉捏就怎么揉捏。然而,孩子不是家長的私有產品,虐待孩子絕不是家務事。即便孩子有問題,家長也不能暴力相向。更何況,沒有問題兒童,只有兒童問題,而兒童問題往往咎在成人。如果孩子不聽話,最該反思的是家長。
《刑法》第260 條明確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的家長總認為孩子是自己的,打罵打罵無妨。需要理清的是,輕度的打罵也許沒啥大事,但是,如果虐待,就于法不容。像彬彬這樣的家暴事件,在法律未能觸及的情況下,就應該發揮社區、婦聯、學校的作用,共同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一個完善的體系。
關鍵詞:捐獻器官
捐獻器官讓生命得以延續
“如果有一天我的生命走到了盡頭,就把器官捐出去,讓他人的生命得以延續,也讓我看到更大的世界。”這本是江楊歡與妻子楊思婷之間的玩笑話,可誰曾想,一場突如其來的意外,讓戲言成了真。去年6 月19 日,家住源城區高埔崗新陂作業區的江楊歡在修車時不幸發生意外,生命戛然而逝,家人遵從他的遺愿,無償把他的肝臟、兩枚腎臟和兩個眼角膜成功移植給了5 位病人,給5 位病人帶來了新生和希望。
點評:在一則新聞上看到癌癥小男孩那么勇敢地捐獻器官,他深受感動,為此開玩笑死后也要將自己的器官捐獻給他人,來延長他人的生命,也讓自己看到更大的世界,這種犧牲自我,重生他人的崇高精神值得大家學習提倡,為了遵從他的遺愿,妻子及家屬含淚將江楊歡的器官捐獻給了有需要的人,延續了他人生命,讓丈夫以另一種形式繼續活下去。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得毀傷,孝之始也。”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在談及捐獻器官這一事上,市民幾乎是“談捐色變”,根本不能接受這一新觀念。但是,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許多以前束手無策的病癥都有了科學的治療方法,這無疑給了許多罹患重病的人以希望,可與之相違背的是,人們觀念上對捐獻依舊保持著很大程度的排斥和抵觸,這無疑于也給了有重生希望病人的最沉重打擊。數據顯示,目前,我市紅十字會登記并成功捐獻的僅有 2 例,自2009 年底至今登記自愿捐獻器官的僅11 人。從這兩個數據中可以說明多數人把身后的身體是否完整是看得十分重要。正因為有這樣的缺點,相關部門是不是更應該主動作為,開辟捐獻新途徑,不僅要通過宣傳鼓勵正當的器官捐獻,更應該為可能的器官捐獻者提供便捷的路徑,這樣才可能最大限度地爭取那些可能捐獻器官的群體。可我們國家的器官捐獻體系到現在還幾乎停留在坐等的狀態,不能不說是一大遺憾。
關鍵詞:見義勇為
和諧社會需要見義勇為
老漢摔倒路邊不省人事,法院干警出手救助、與家人鬧矛盾跳江自殺,3 小伙合力救人、騎摩托車男子摔倒在路邊水溝,副鎮長上前攙扶救助、失控摩托車追尾,乘客遭遇重創倒在血泊中,路人見狀抱起傷者送院搶救、86 歲老人上街買藥,回家途中暈倒在地,好心學生自付車費送老人回家……,這些見義勇為的好事都活生生的發生在我們身邊,他們的這種見義勇為的精神深深感動著我們身邊的每一個人。
點評: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自古就有“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俠義情懷,就有一個“好漢三個幫”的無私精神。在今天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時代呼喚英雄,社會需要英雄,更應該傳承這種精神。面對溺水者挺身而出、面對摔倒老人或者受傷者他們沒有袖手旁觀,他們不怕被訛詐,他們的行為值得稱贊,和諧社會需要這樣見義勇為者。
見義勇為并不一定非要拔刀相助,有時也許只需要一聲吶喊、一個報警電話就可以了。見義勇為應當是每一個社會人的責任與義務,我們需要更多的見義勇為者。當然,這種品德應該融入少兒教育中。作為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只有下大力氣教育和鼓勵每個人從小都要積極見義勇為,面對邪惡才會有更多的人站出來,民族才能強盛繁榮。所以說,不管時代如何進步,人最基本的價值觀不可拋,見義勇為這樣的優秀精神不能丟。
關鍵詞:欠薪
加大打擊力度讓欠薪逃匿者無所遁形
干了9 個月的活兒,只是領到頭兩三個月的報酬,為了拿回自己的勞動報酬,被欠薪的幾位老人不得不與公司老板展開了一場追薪“拉鋸戰”。而對于欠薪一事,公司老板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稱暫時沒錢支付工資。源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有關負責人則解釋說,古簕明等人已超過退休年齡,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主體資格,建議到法院起訴。
點評:時下,不少已過退休年齡但仍在工作崗位上的老年人并不了解,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老年人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他們遇到勞動糾紛時,十分容易吃“啞巴虧”。本則消息中的案例,恰恰印證了這一現狀,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部分用人單位、企業嚴重缺乏道德與法律意識。本文中的物業公司老板胡某以“業主拒交物業費”為由持續拖欠幾名老年人的工資,雖然后來給老人打了欠條,但始終沒有按欠條條款辦事,從法律的角度上來看,這是典型的 “老賴”行為。
筆者認為,對于這種“老賴”,勞動、工商、法院等部門應聯合予以重拳打擊,加大違法成本,讓“ 老賴”“ 見光死”。為了有效整治老賴,體現法院的公信力,全市法院專門開展了整治老賴專項行動,在全國曝光老賴信息,讓老賴無處藏身。日前,記者在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全市法院將323 名賴債者信息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曝光范圍從河源擴展至全國,依法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與此同時,在老年人再就業保障上,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結合當地實際,出臺相關意見文件,一方面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管理,另一方面加強對老年人再就業的指導。
關鍵詞:食品安全
把好食品安全關確保民眾飲食安全
去年2 月份,源城公安分局接群眾舉報,聯合工商、畜牧等多個執法部門,成功搗毀一位于高新區黃沙村的非法屠宰病死豬場所,抓獲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2 人,當場查獲待宰死豬15 頭、已宰死豬4 頭,大量冰凍死豬肉共計8000 余斤,收繳冰柜兩個及屠宰工具一批。
點評:按規定,病死豬都要在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之下進行無害化處理,但這些病豬卻流向了市場,最終流向民眾餐桌,無疑給民眾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與傷害。如今不僅是病死豬肉進了市場,從蘇丹紅、三聚氰胺到毒大米,從地溝油、農藥火腿到化學火鍋,從毒豇豆、瘦肉精到含致癌物牛奶。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不斷被曝光,我們的腸胃儼然成了食品化工廠。雖說處于輿論風口浪尖的監管部門,比以前更重視食品安全問題,并加大了監管力度,但是,食品安全事件頻發,各種問題食品依然不斷流入市場,危害消費者健康。
事實上,如果監管部門責任意識強一點,辦法多一點,監管到位一些,買賣病死豬肉這類不法行為也不會在某些地方長期存在。另外,相關部門要積極作為,主動給消費者普及食品安全常識,教會消費者辨別病死豬肉等問題食品的方法;另一方面要主動到市場一線查處無良商販,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并重獎舉辦人,動員千千萬萬群眾監督食品安全。通過執法監管與群眾監督的雙重力量,讓問題食品無處藏身。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吃雞鴨擔心禽流感,豬肉是病死的,我們以后還敢吃肉嗎?
本報記者 梁小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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