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直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消車輛處置工作常見問題問答(二)
11月3日,我市公車評估工作三方正式簽訂合同。
市直機關目前有多少車輛取消公車已被封存?要參與競買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昨日,記者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了解到:受市財政局委托,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招標單位,市致誠資產評估事務所、市華達進口汽車修配有限公司為中標企業單位。11 月3 日,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會議室,三方共同簽訂了關于市直公車改革取消車輛鑒定評估的服務項目合同,標志著第一批公車拍賣正在緊張有序進行中。
據了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產權交易部將市直694 輛取消車輛分為AB 兩組,兩家評估公司通過公開抽簽的方式確定了各自的鑒定評估車輛,根據我市公車拍賣工作流程,本月上旬將鑒定評估確定近百輛符合拍賣條件的待處理車輛,首場公車拍賣會擬定在11月28日正式舉槌開拍。
針對目前的工作,就我市公車改革、評估、拍賣等一系列廣大車屬單位和市民關注的問題進行了梳理,以問答的方式以饗讀者。
32、拍賣人能否參與競買?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拍賣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競買人的身份參與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
33、拍賣活動由誰主持?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十四條規定:拍賣活動應當由拍賣師主持。
34、怎樣進行現場拍賣?
答:(1)向符合條件的競買人發放競買號牌;(2)競買人通過舉牌應價進行競買;(3)如最高應價不低于保留價,由拍賣師宣布最高應價者為買受人。(4)參與競買的人需提前進入拍賣場地,以便辦理相關手續。
35、拍賣車輛的保留價如何確定?
答:如無特別約定,拍賣車輛初次拍賣的保留價和起拍價為車輛鑒定評估機構所出具的車輛評估價。
36、競買人的應價能否撤回?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競買人一經應價,不得撤回,當其他競買人有更高應價時,其應價即喪失約束力。
37、最高應價未達到保留價時,該應價是否發生效力?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五十條規定:拍賣標的有保留價的,競買人的最高應價未達到保留價時,該應價不發生效力,拍賣師應當停止拍賣標的的拍賣。
38、單個標的只有一個競買人應價時拍賣是否有效?
答:單個標的只有一個競買人應價,其最高應價不低于拍賣起拍價的(如有保留價的應不低于保留價),拍賣有效。
39、拍賣成交如何認定?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競買人的最高應價經拍賣師落槌或者以其他公開表示買定的方式確認后,拍賣成交。
40、競買成交后,如果買受人反悔怎么辦?
答:競買人應理性應價,買受人在落槌成交后未按規定及時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支付成交價款及傭金的,視為買受人違約,買受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按拍賣法規定,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人應當支付原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另外,視其違約情況(附相關證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核實后,將其列入違約名單并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布。凡被列入違約名單的競買人將被禁止參加市直公車處置后續批次的競買且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41、拍賣結束后,誰負責制作拍賣筆錄和辦理成交憑證?
答: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制作拍賣筆錄和辦理成交憑證(成交確認書)。
42、如何查看拍賣結果?
答:成交和流拍的拍賣項目,均可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等媒體發布的拍賣結果公告中查詢拍賣結果。
43、拍賣成交后,什么時候簽訂成交確認書?
答:成交后現場簽訂成交確認書,最遲在拍賣會結束后3天內簽訂。
44、拍賣成交的,競買保證金可以沖抵成交價款嗎?
答:競買保證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不得沖抵成交價款、拍賣傭金或其他費用。
45、競買保證金什么時候退回?
答:在拍賣會結束后3 個工作日內,退還未競買成功的競買人的保證金。買受人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保證金不能抵扣成交價款。拍賣成交的車輛轉移登記后,拍賣機構在買受人提車之日起3 個工作日內退還履約保證金。
46、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繳納什么費用?
答:買受人應繳納成交價款和拍賣傭金,并按相關規定繳納稅費和機動車轉移登記手續費用。拍賣機構代付的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手續費用以有效的發票或財政票據為準。
47、買受人應按什么標準向拍賣機構支付傭金?
答:買受人應向拍賣機構支付的傭金比例,由拍賣機構在拍賣公告中明示。拍賣機構收取傭金的比例,應與招標選定拍賣機構時其取費標準的報價一致。拍賣機構負責出具傭金發票。
48、年檢過期的車輛,可以辦理轉移登記(過戶)嗎?
答:辦理轉移登記的車輛其年檢應在有效期內,年檢過期的車輛應先辦理年檢才能辦理轉移登記。因此各車改單位應保證車輛年檢處于有效期內。
49、機動車轉移登記后,車輛保險和車船使用稅由誰負責購買?
答:機動車轉移登記后,到期后的車輛保險和車船使用稅由買受人負責購買并支付費用。
50、拍賣成交的車輛轉移登記后,買受人如何提車?買受人逾期不提車的,承擔什么風險?
答:拍賣成交的車輛轉移登記后,應及時通知買受人提車。買受人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 個工作日內提車,買受人延遲提車的,期間發生的車輛損壞、車輛保管費、車輛滅失等風險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1、如因車輛資料錯漏原因造成拍賣成交車輛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認無法辦理轉移登記或遷出手續,應如何處理?
答:如因車輛資料錯漏原因,造成拍賣成交車輛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認無法辦理轉移登記或遷出手續的,應及時退還競買保證金、傭金和成交價款等款項,買受人應及時退還車輛及相關材料。
52、因買受人轉入地的政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入)的,買受人須承擔哪些風險?
答:因買受人轉入地的政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入)的,成交價款和傭金不予退還,買受人自行承擔相應風險。買受人在河源市以外的車輛轉入登記手續,由買受人自行辦理。
53、拍賣不成功的車輛將如何處理?
答:首次拍賣未成交的車輛,由拍賣機構統計清點報車改單位主管部門后,按照不低于評估價格90%的原則重新確定拍賣底價,進行再次拍賣;對再次拍賣未成交車輛,由車改單位主管部門通知原委托的鑒定評估機構重新進行評估。如再次評估結論建議報廢,由主管部門報省財政廳同意后實施報廢;如評估結論為降低起拍價再次拍賣,則由原拍賣機構進行第三次拍賣。第三次拍賣仍未成交的車輛,由車改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相關規定另行處理。
54、拍賣人參與競買的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拍賣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參與競買或者委托他人代為競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拍賣人給予警告,可以處拍賣傭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55、競買人之間、競買人與拍賣人之間惡意串通的,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六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競買人之間、競買人與拍賣人之間惡意串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拍賣無效,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參與惡意串通的競買人處最高應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對參與惡意串通的拍賣人處最高應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
56、拍賣人超過約定的傭金比例收取傭金的,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六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法第四章第四節關于傭金比例的規定收取傭金的,拍賣人應當將超收部分返還委托人、買受人。物價管理部門可以對拍賣人,處拍賣傭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57、競買人有異議時,怎么辦?
答:當事人存在異議時,通過拍賣中介機構設置的網上服務平臺或熱線電話提出異議,由拍賣機構負責處理。
58、競買人如何維權?
答:競買人參加公車拍賣過程,如果認為自己權益受到損害,可通過咨詢服務、維權服務、行政投訴、舉報等方式提出,由不同單位或部門進行處理。
59、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服務熱線電話是多少?
答: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服務熱線電話:0762-3810999
60、什么原因會造成成交率低和溢價率低?
答:影響成交率和溢價率的因素較多,包括相關政策、具體車況、鑒定評估價、市場容量、競買人心理等。因此,成交率低或溢價率低,并不能簡單得出某一特定結論。
三、名詞解釋
61、什么是拍賣?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條規定: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62、什么是拍賣標的?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六條規定:拍賣標的應當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63、什么是委托人?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委托人是指委托拍賣人拍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次車輛拍賣的委托人是市財政局。
64、什么是競買人?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競買人是指參加競購拍賣標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65、什么是買受人?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買受人是指以最高應價購得拍賣標的的競買人。
66、什么是車改單位?
答:納入本次市直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參改機構范圍的單位。
67、什么是成交率?
答:成交率是指拍賣標的成交數量與拍賣總量之比。
68、什么是溢價率?
答:溢價率是指拍賣標的成交價高出評估價的部分與評估價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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