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遺失聲明不成反被騙280元
本報訊 記者 刁城邦 “喂,廣告部嗎? 我登的遺失聲明怎么還沒收到報紙?”“哦, 沒有你說的這份遺失聲明啊!”“不是吧,我 是在網上找到你們的電話,不是被騙了 吧。”前日,本報員工黃女士接到一男子電 話,對方聲稱在河源晚報花費280 元登了一 個遺失聲明,但沒收到報紙。對方的話,讓 黃女士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覺得對方可 能被人騙了。
本報記者迅速對該事進行了解,原來 幾年前,居住在惠州的蔣先生在河源義烏 開了個門店。由于其它原因,去年就將門 店轉讓給他人。前幾天,他想著把河源義 烏的營業執照注銷掉。咨詢工商部門后, 得知須在當地媒體先登報聲明才能注銷。 由于蔣先生人在惠州,于是想借助網絡協 助辦理注銷。
11 月16 日,他通過網上搜索,找到了一 個“400”開頭的客服電話。他按號碼撥過 去,對方了解蔣先生的情況后,讓蔣先生加 一個頭像為“登報中心”的QQ。QQ 客服人 員表示要收取380 元一期,經過一番討價還 價,對方承諾280 元可以刊登。談好費用后, 蔣先生通過微信向對方支付了280 元,但等 了幾天他也沒有收到報紙。22 日,蔣先生通 過114 查詢到本報廣告部的電話,于是就有 了開頭的那一番對話。
針對蔣先生提供的信息,記者通過網上 搜索,很快搜尋到了一個“報業集團廣告部” 的網址,打開網頁,發現這是一個“豫”字注 冊的網站,里面就是“400”開頭的客服電話, 留有多個QQ 客服。記者聯系了其中一名 QQ 客服,以市民的身份表示要刊登遺失聲 明時,對方表示可以,收費是380 元。當問他 是登記在哪家報紙時,對方說是河源晚報。 而當記者表示,如果登在河源日報可以不, 對方信誓旦旦表示也可以。
據記者調查,河源幾家同行媒體廣告 部門的各類聲明業務,都沒有外市承包,需 要刊登各類聲明的,可直接到各媒體的廣 告業務部門,不要輕信網上的信息,以免上 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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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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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聲明
河 源 晚 報 社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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