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取消19 項 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本報訊 記者 黃冉 日前,市政府根據國家和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對46 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了調整,其中取消19 項,27 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記者從市編辦了解到,我市計劃下個月公布全市各部門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屆時還將有幾十項行政審批事項被取消或調整。
據了解,非行政許可審批是由行政機關及具有行政執法權的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實施的,除依據法律、法規等確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外的審批事項。在法律規定中,它被列為“不適用于《行政許可法》的其他審批”,一度被代指為“制度后門”。記者查閱媒體報道得知,我國有部分地區已經徹底取消了“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審批類別。
記者在我市此次取消的該批事項中發現,不少與項目投資相關的非行政許可審批被取消,包括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重大設計變更審批、設立水利旅游項目審批、水利工程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審核等。在取消、調整非行政許可審批的同時,市政府要求各有關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審批,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防止出現管理真空。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不得對外實施審批,要明確審批權限、范圍、條件、時限等,限制自由裁量權,提高審批效率。
相關閱讀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酷暑時節,下水游泳戲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傷亡事件易發高發季節。近日,記者走訪發現,雖然市區河湖周邊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開的危險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為嚴防溺水事故發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