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公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
本報訊 見習記者 鄭禾穗 通訊員 張錄宏 為規范涉企收費行為,優化企業發展環境,近日,我市正式公布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據了解,本目錄清單中,國家設立的涉企收費項目由原來的34 項(含暫停收費2 項)縮減到16 項,省定項目實現零收費,沒有市級涉企收費項目。
水資源費等收費標準有調整
目錄清單對收費項目、行業主管部門、設立依據、收費文件、收費范圍和對象、收費標準、執收單位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16 項收費項目涉及公安、司法、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等多個行政主管部門。
查詢清單,記者發現,收費項目主要涉及土地、住房、水資源等多個和企業息息相關的領域。其中,城市道路臨時占用費收費標準為,營業性占用0.5 元/天/平方米,基建或其他占用0.3 元/天/平方米。土地閑置費中,商業、旅游、娛樂、寫字樓、賓館、市場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按市區商業用地基準地價的1%收取;一般住宅、營利性公共事業用地按市區住宅用地基準地價的1% 收取;工業、倉儲及其他用地按每平方米24 元收取。收費標準規定,凡閑置土地滿1 年后,沒有在規定時限內繳交土地閑置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日計收3‰的滯納金。
此外,住房轉讓手續費按住房建筑面積收取。其中,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2 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4 元。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費由轉讓方承擔,經濟適用房減半計收;存量住房轉讓手續費由轉讓雙方各承擔 50%。房屋所有權登記費規定,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80 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
水資源費征收標準中,原來收費標準整體為每立方米0.12 元,現在調整為:城鄉生活、生產、經營及其他的取用水,按0.20元/m3 標準征收;農業用水及由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農村用戶提供生活飲用水的按 0.02元/m3標準征收。
23項免征收費清單公布
另悉,市發改部門日前還發布了《關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決定,從2016 年7 月 1 日起免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地方收入項目23 項。其中,國家設立涉企項目16 項,省設立涉企項目7 項。收費項目的具體執收單位,涉及國土資源、水利、經濟和信息化、衛生計生、質監、環境保護、食品藥品監督、安監、交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11個行政主管部門。
市發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各實施主體單位將嚴格執行清單管理,并對收費目錄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切實提高涉企收費透明度,確保取消、減免、降費政策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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