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項目審批和資金撥付有新規 100萬以下項目無需審批
本報訊 記者 楊容 日前,我市出臺了《河源市扶貧項目審批和資金撥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主要內容包括扶貧項目審批和扶貧項目資金撥付兩大部分。記者獲悉,今后,總投資在50 萬元以下(不含50 萬元) 的扶資項目,免于當地財政審核;總投資100 萬元以下(不含100 萬元)的扶資項目,可免于立項審批。
《辦法》要求,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建立扶貧項目優先快速審批綠色通道,將扶貧項目申辦受理向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和實體辦事大廳服務窗口集中,實行“一門式、一網式” 服務模式, 打造便捷、高效、陽光的扶貧項目政府服務新機制!掇k法》還規定,對已經落實資金、確定實施主體、完成設計、按規定程序確定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具備開工實施條件的扶貧項目,因特殊原因無法及時完備手續的,可實行暫時容缺機制,先開工,在項目驗收結算前補齊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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