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建立超限超載車輛黑名單 3 次超限超載禁入高速
本報訊 據南方網消息,昨日,全省7 個市將首批啟動非現場執法治超的消息發布后,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記者前往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司機尤其是貨車司機關心的問題進行了采訪。
六軸以上車貨總重不能超49噸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鄭順潮表示,按照交通運輸部 2016 年第62 號部令,今后“治超”將統一執行強制性國家標準。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規定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認定車輛車貨總重是否超限超載,并據此進行檢查和執法: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 米;車貨總寬度超過2.55 米;車貨總長度超過18.1 米;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 噸;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 噸;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 噸;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 噸;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 噸;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噸。
3次超限超載將禁入高速公路
根據全省治超非現場執法實施方案安排,全省將建立超限超載車輛“黑名單”。高速公路計重收費系統和省交通綜合執法信息系統間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及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將積極組織相關人員開展入口阻截勸返工作, 嚴格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駛。對有3 次超限超載行為未接受處理的車輛,禁止進入高速公路。
據了解,本次治超將實行“一超四罰”,即對貨運車輛、貨運車輛駕駛人、運輸企業和貨運場所經營者(貨運源頭單位)實施處罰。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建立并嚴格執行超限運輸違法信息登記抄報制度和處理信息反饋制度,聯合執法查處的違法超限超載車輛信息,包括違法超限超載車輛的貨物裝載源頭信息,及時抄送車籍所在地和貨物裝載地的交通運輸部門,由交通運輸部門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第六十六條規定,對1 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 次的貨運車輛和貨運車輛駕駛人、1 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 10%的運輸企業實施處罰。并按照《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對貨運場所經營者實施處罰,并對其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和車輛 GPS 運行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同時,將車輛及企業違法信息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依法實施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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