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將重拳出擊整治校外培訓機構及中小學校不規范辦學行為
我市將重拳出擊整治校外培訓機構及中小學校不規范辦學行為
嚴查教師“課上不講課外講”
本報訊 記者 鄧宇珊 為切實減輕 中小學生課外負擔,日前,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 會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5 部門 聯合制定《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 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實 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 確,對校外培訓機構、公辦和民辦中小 學校、教研機構重點開展無照無證、有 照無證、招生和培訓內容不規范、培訓 與招生掛鉤等8 方面的整治,今年5 月 30 日前將完成排查摸底,10 月底前將 完成集中整改。
重點整治8方面行為
《方案》明確了兩類治理對象,其 一是校外培訓機構,包括由教育、民 政、人社、工商等行政部門審批的以及 無照無證面向中小學生舉辦教育類培 訓業務的培訓機構(含托管機構);其二 是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校、教研機構,包 括普通高中、義務教育學校及學校管 理層、教職員工,以及各級教育行政部 門的教學研究機構。
《方案》指出,將重點對安全隱患、 無照無證、有照無證、招生和培訓內 容不規范、培訓與招生掛鉤、公辦和 民辦中小學校不規范辦學行為;市、 區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和培訓機 構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行為以及其 他違法違規行為等8 方面進行整 治。其中,對辦學場所設施設備不 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時消除安全 隱患;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立 即停辦整改。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 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 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 的培訓。
嚴查校外培訓機構參與招生
《方案》強調,堅決查處校外培訓 機構招生虛假宣傳、擾亂市場秩序行 為,并依法追究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 責任。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 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英語等) 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 應試”等不良行為。
《方案》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 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 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 生入學掛鉤擾亂招生秩序的行為(含 培訓機構單獨或者聯合測試遴選學 生、向學校輸送學生測試成績或生源 個人信息),并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 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對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 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 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 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后到校外培訓機 構講課并組織、推薦、誘導或逼迫學生 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 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對暗中協助校外培訓機構舉辦比 賽并開展賽前培訓、賽后輔導;在試題 命題、質量檢測命題中配合校外培訓 機構出超常、超綱的題目;指引學校參 加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 活動的教研機構及其個別工作人員都 將堅決查處。
根據《方案》,校外培訓機構專項 治理行動堅持分類施策、有序穩妥的 原則,分三個階段進行。今年5 月30 日前,完成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今年 10 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2019 年5 月 底前,完成專項督導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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