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連平等縣發布禁火令 兩人因違規受到處罰
本報訊 記者 張濤 為做好森林火災防范,保護森林資源安全,和平、連平等縣發布禁火令,從本月起至明年4月30日,轄區內所有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不少于30米的范圍,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目前,當地有兩人因違犯禁火令受到處罰。
11月4日,連平縣忠信鎮柘陂村某山場發生山火,隨后民警到案發現場進行調查取證。經查,村民羅某鳳在山場養雞場前方點火燒垃圾,不慎引起山火。日前,羅某鳳涉嫌失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11日,和平縣大壩鎮湯湖村附近發生山火。經調查,違法行為人周某顯在自家管理的養殖場里抽煙,將還未熄滅的煙頭丟到杉樹葉上造成火災。目前,周某顯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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