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個人有啥義務?拒絕隔離會怎樣?法律這樣規定
2月9日,江蘇南京開出首張居家隔離人員違規處罰單。

被處罰人有過湖北逗留史,被列為居家觀察對象,然而他執意外出。民警當場開具“處罰決定書”,進行嚴厲警告處分。民警直言,“罰單是為了保障被處罰人的安全,也是保障更多居民的安全。這樣的‘罰單’,我們不想看到第二張!”
情來勢洶洶,根據法律,疫情如何管理和防控?單位和個人有哪些義務?拒絕接受隔離,將受到哪些處罰?
看圖,一起學習↓↓↓
來源:央視新聞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酷暑時節,下水游泳戲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傷亡事件易發高發季節。近日,記者走訪發現,雖然市區河湖周邊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開的危險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為嚴防溺水事故發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