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消費扶貧示范企業可享受獎補 每年最高補貼15萬元
本報訊 記者 張濤 為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鼓勵更多市場主體積極參與消費扶貧,日前,市扶貧工作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河源市消費扶貧示范企業認定和資金獎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在認定的有效期內,獲得“河源市消費扶貧示范企業”的企業,可享受金融扶貧、對口幫扶等相關優惠政策,優先列入政府采購扶貧產品(企業)名錄、優先使用“河源扶貧”公益商標。
除此之外,記者還了解到,市財政從2021年起,每年安排200萬元專項資金(暫定安排2年),對采購扶貧產品進行專項補貼,按上一年度扶貧產品采購金額1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不超過15萬元。在此基礎上,我市還鼓勵整合社會幫扶項目和資金支持河源市消費扶貧示范企業發展。對帶貧益貧效果顯著、貢獻突出的消費扶貧示范企業,市級將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和在“河源扶貧”公眾號進行宣傳推廣。我市建立河源市消費扶貧示范企業監測和評估機制,同時建立退出機制,河源市消費扶貧示范企業認定的資格有效期為2年。
根據這一管理辦法,我市消費扶貧示范企業認定范圍是,在河源市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采購、銷售河源市扶貧產品的企業,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依法合規經營、建立穩定的帶貧益貧機制、具有明顯的脫貧成效、相關指標符合要求。根據屬地申報的原則,有意向企業可向縣(區)扶貧部門提交《河源市消費扶貧示范企業認定申報表》等申報材料,并進行審核等。經認定公告后,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河源市消費扶貧示范企業,由市扶貧局授予“河源市消費扶貧示范企業”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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