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我市進入禁漁期 違規捕魚將受到嚴懲
本報訊 記者 張濤 為更好地養護水生生物資源,保護水域生態環境,從2021年3月1日0時起至6月30日24時,我市進入為期4個月的禁漁期。
3月1日凌晨5時,市農業農村局聯合源城區農業農村局出動執法人員8人,執法快艇2艘,前往東江水域進行漁業執法巡查。巡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部分漁船未靠岸,漁民正回收前夜投放的漁網。執法人員立即對其進行教育,要求其停止所有捕撈作業,并停船靠岸。
據悉,禁漁期間,我市轄區范圍內的新豐江、東江、韓江干(支)流及通江湖泊(含新豐江水庫、楓樹壩水庫)等天然水域全面禁漁,除休閑漁業、娛樂性垂釣外,禁止所有捕撈作業。一切從事捕撈生產的漁船由農業農村部門實行“船靠岸、網封存、證集中”管理。各酒樓食肆、水產品經營者嚴禁銷售、經營禁漁水域(江河)的漁獲物;應自覺刪除或更改涉及河鮮產品的廣告、標語、菜牌等;避免以“東江、萬綠湖河鮮”等廣告招徠消費者。對違反禁漁期制度的非法捕撈行為,一經發現,相關部門將嚴肅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酷暑時節,下水游泳戲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傷亡事件易發高發季節。近日,記者走訪發現,雖然市區河湖周邊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開的危險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為嚴防溺水事故發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