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立法調研座談會召開 推動精神文明建設 常態化制度化
本報訊 記者 鄭婷影 為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穩步推進《河源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立法工作,我市邀請中山大學立法團隊開展立法調研,昨日,市文明辦組織我市相關部門及中山大學立法團隊對立法進展、法規起草等工作進行交流座談。
近年來,我市扎實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社會整體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質得到較好提升。但是,隨著創建工作的深化和升級,我市迫切需要一部綜合性、系統化、內容全面的地方性法規,對禁止的不文明行為和倡導的文明行為進行概括和列舉,并作出明確、有操作性的實施規定,以進一步推動我市精神文明建設常態化、制度化。據了解,《河源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被市人大常委會選取為2021年度立法預備項目,是重點推進項目,將由市文明辦負責牽頭有關職能部門開展立法調研和法規起草等工作。
針對文明行為促進工作取得哪些成績?哪些體現了“河源特色”?不文明行為應該如何處罰?座談會上,各相關單位根據自身職責,對這些問題暢所欲言,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建議。接下來,立法團隊將認真研究參考有關部門的意見建議,對反映集中的問題進行重點研究調研,不斷完善條例起草工作,力爭起草出具有河源特色、可操作性更強的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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