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點狀供地實施細則下月15日施行 率先建立點狀供地項目“1+N”并聯審批模式
本報訊 記者 鄭婷影 通訊員 駱菲茵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鄉村產業用地保障政策體系,建立點狀供地項目快速落地機制,助力鄉村產業振興,近日,我市出臺了《河源市鄉村產業項目點狀供地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在全國范圍內先行先試建立點狀供地“1+N”審批模式,推動實現點狀供地項目“一次過會、全程通行”,有效破解鄉村產業發展“落地難”問題。《細則》將于2022年4月15日起施行,2025年4月14日失效。
《細則》明確了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鄉村產業項目及其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確需在城鎮開發邊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設用地,且單個項目建設用地面積不超過30畝的,可實施點狀供地。具體涵蓋現代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流通業、鄉村休閑旅游業、鄉土特色產業、鄉村信息產業及鄉村新型服務業等鄉村產業項目。
《細則》要求,市、縣(區)政府(管委會)要統籌鄉村產業規劃安排,制定點狀供地年度計劃,明確點狀供地項目選址及范圍、主導產業類型、開發強度、規模指標等條件。各級人民政府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中要預留不超過5%的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優先用于保障點狀供地項目建設;且每年須安排不少于10%的省下達年度計劃指標,保障鄉村振興新增建設用地。
《細則》提出,建立點狀供地項目“1+N”實施方案報批和并聯實施機制。鄉村產業項目需要實施點狀供地的,經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同意后,由項目業主單位配合縣(區)自然資源部門編制《點狀供地項目實施方案》。在《點狀供地項目實施方案》過程中,將集中打包編制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國土空間規劃方案、用地報批方案、林地利用規劃方案、供地方案等,形成“1+N”的總體實施方案。《點狀供地項目實施方案》經審批后,各職能部門按規定并聯辦理調規、報批等業務,符合供地條件后按規定實施供地。點狀供地“1+N”審批模式將極大縮短點狀供地項目的審批流程、降低用地成本,同時還將有效解決以往點狀供地項目“無規可依”的困局,對提高鄉村產業項目落地效率,助推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大力實施鄉村振興行動產生積極影響。
《細則》還進一步明確了點狀供地的規劃管理、用地審批、土地供應、用地登記以及供后監管等實施流程和細則,鼓勵采取彈性年期、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方式供地,保障多種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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