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國森主持召開“面對面”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座談會 著力破解“電動車充電與安全”問題
本報訊 記者 吳奕鎮 昨日上午,市長何國森主持召開第六場“面對面”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座談會,就“電動車充電與安全”問題面對面傾聽群眾心聲、回應群眾關切。
座談會上,受邀的10名群眾代表和1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協委員結合自身經歷,就電動自行車亂停亂放、入戶充電、公共充電樁不足等問題暢所欲言。何國森認真聽取了群眾代表的意見建議,與群眾坦誠相見、深入交流,并指定相關縣區、職能部門現場作出回應。
何國森強調,各級各部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履職、竭誠為民,著力解決好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確保人民群眾出行便利和生命財產安全。當前,要立即開展為期1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消除一批安全隱患;加快建設一批充電設施;加快規范充電樁報裝流程,力爭7月前出臺小區報裝充電樁規章流程和實施管理細則。要謀劃長遠,加快制訂我市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加快補齊城鄉建設短板,提升充電服務保障能力;要強化宣傳教育,引導人民群眾安全使用電動車和文明出行。
何國森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按照“主辦責任制”的原則,能解決的馬上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要納入臺賬逐步解決;市府辦要強化督查督辦,推動工作落實;各縣區要落實好屬地責任,全力推動相關工作,切實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解決好。
市領導劉東豪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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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充電有點“鬧心”
我市將出臺方案,解決車主的煩心事
近年來,隨著新能源車的大力推廣與應用,我市有不少市民選擇新能源汽車與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出行,但隨之而來的充電難、消防安全等問題也讓群眾有點煩。
在昨日召開的市長“面對面”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座談會上,記者了解到,工作專班收集匯總了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群眾反映“電動車充電與安全”的訴求,通過各部門、各渠道共收集群眾反映“電動車充電與安全”突出民生問題471宗。其中電動自行車充電安全、充電樁報裝問題最為突出。
充電樁供不應求
近年來,我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增長較快。據交警部門提供的數據顯示,全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2020年底僅有2806輛,而截至今年5月底就達到了11305輛。
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的增長,隨之帶來的是充電樁的供不應求。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建成充電站點247個、公共充電樁1005個(公用與專用樁,不含高速服務區和私人充電樁),充電樁車比為1:11。
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方面,全市電動自行車約有6.8萬輛。據不完全統計,全市510個物業小區中,有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的物業小區約300個,充電設施近8000個,集中充電比例約1:8.5;市區范圍約310個物業小區中,有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的物業小區約200個,充電設施近4000個。
市有關部門相關負責人綜合分析,出現這一情況,主要是受去年底開始油價一路上漲,我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充電樁建設跟不上新能源汽車的增長速度。
報裝充電樁有點難
不少市民選擇購買新能源車輛,最大的原因即是省錢、環保,但在報裝充電樁過程中,卻因各種各樣的原因最終沒能如愿。張女士在市區務工,去年底,她計劃購置一臺新能源汽車,然而在小區報裝充電樁時卻因需要提供各類繁雜手續,最終只能放棄。
根據現有規定,充電樁用電報裝除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和車位物業權屬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業主委員會、物業委員會或者物業管理公司出具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意書等材料,加之目前大多物業公司考慮到變壓器負載情況、小區住戶不同意等問題,不愿意出具同意書,導致車主無法安裝充電樁。
隨著充電汽車市場熱度的不斷升溫,市民對于充電樁的需求快速增長,目前供電系統已在全市投資運營充電槍共538條,主要布點市區、旅游景區、鄉鎮等關鍵區域。在申請報裝方面,截至2022年5月,河源供電局共辦理充電樁用電報裝業務2512單,較去年同期增長552%,超過2021年全年業務量。
記者了解到,我市目前建設充電樁過程中仍然碰到一些難點問題。如關鍵區域建設實施難度較大,在市區核心公共區域,獨立占地的充電設施建設用地難以保障;在私人乘用車領域,受用電容量、車位、物業管理等多種因素影響,充電樁建設難于落地。同時,充電樁建設投資大,投資回報期長,財政補助較少,多數充電設施利用率偏低,充電服務企業效益不佳,影響社會資本投資充電設施積極性不高。
將出臺方案,解決群眾訴求
記者從座談會上了解到,對于市民反映的充電難、充電安全等問題,我市多部門將聯合出臺《河源市“十四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或將明確新建公共停車場及新增的路內收費停車位、城區建設項目(不含住宅類)配建停車位,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設快速充電樁。
對于已建大型商場、酒店賓館、文體場館、旅游景區、城市公園、醫療機構、交通樞紐、公共停車場、道路停車位等公共場所,按不低于總停車位數量10%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裝充電設施,并把責任落實到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縣區政府。
同時,《實施方案》還將對居民小區充電樁安裝難、企事業單位與鄉鎮充電樁不足等問題做出相應規定。
本報記者 吳奕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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