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24年第3號林長令發布 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本報訊 記者 吳心怡 通訊員 葉霏 近日,市委書記、市第一林長何國森和市長、市林長李勇平簽發了河源市2024年第3號林長令——《關于全面深化河源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令》,部署全面深化我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動林業高質量發展,助力“百千萬工程”和綠美河源生態建設。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全市實際的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
林長令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將其納入黨委、政府重點改革任務,堅持高位推動,強化統籌協調,推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出成效,嚴格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各級林長要切實擔起職責,各有關部門要加快形成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的工作機制,各司其職、凝聚合力,謀劃和落實政策資金支持。
林長令強調,要認真研究落實《廣東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準確把握時序要求,分步分期分類穩妥有序推進各項改革任務。要推進“三權分置”,堅決落實所有權,堅持長期穩定承包權,加快放活經營權。要探索組建林權收儲機構,搭建林權流轉交易平臺,加快培育林業規模經營主體和新型林業經營主體,探索采取“補改投”等多種方式加以扶持,推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要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行動,加強林業種質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科學開展國家儲備林建設,有序開發林業碳匯項目,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
林長令指出,連平縣要盡快出臺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探索方案,聚焦集體林業產權制度、資源管理、經營模式等方面先行探索,爭取為全省及我市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其他縣區要緊緊圍繞《實施方案》主要任務,因地制宜、突出亮點、有側重性地推動本縣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林長令提出,要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健全支持林業產業發展的財政政策,發展多元化林業融資模式,鼓勵金融機構依法開展林業有關收益權質押貸款業務,提升金融服務質效;將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納入林長制和綠美河源生態建設重點工作內容,加強基層林業工作力量,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強化評價結果應用;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大力推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新成效和好經驗,營造濃厚改革氛圍,共同推動實現我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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