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巾”飲料事件協商未果 消費者要賠償 廠方難接受
發現問題的500ml裝綠茶。
■檢查未發現同批次產品
葉小姐是新市區某賓館工作人員,該賓館定期向一家批發部購買各種飲料,放在前臺供客人選購和自己人飲用。上周四,她在整理一箱批發回來的康師傅綠茶時,發現其中一瓶瓶口漂浮著白色異物,她從外觀上判斷是一塊紙巾,頓覺不可思議,遂致電本報反映問題。在記者建議下,葉小姐將問題綠茶送到了興源工商所,要求保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興源工商所工作人員接報后,對問題綠茶進行了封存,并立即展開行動對銷售方河源市益民商店進行檢查。檢查未發現同批次即2008年10月15日03:32GB4批次的康師傅綠茶(500ml裝),商店也未能提供該批次產品的檢驗報告。當日下午,綠茶生產商廣州頂津飲品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部了解此事后,聯系到葉小姐和本報記者,表示次日將派代表到河源來處理此事。
■“紙巾”為漏氣所致?
就在工商部門對銷售商店進行檢查的同時,供貨商廣州頂津飲品有限公司粵海營業部惠州處河源所工作人員劉國輝也趕到商店,他向工商部門表示,瓶內異物不可能是紙巾,而是變質后產生的沉淀物。他解釋說,“未開瓶的該產品內存沉淀的原因是瓶蓋未蓋嚴實導致空氣進入造成,以前供貨商也碰到過類似情況。”他表示,將聯系廠方及時將該批次產品的檢驗報告拿給工商部門。
興源工商所工作人員劉峰告訴記者,根據有關法規,銷售變質商品屬于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一類,可對銷售方進行處理并處以罰金,但葉小姐未能提供購貨憑證,因此在對銷售方進行檢查后無法做進一步處理。工商人員還介紹,茶飲料中含有一種叫茶多酚的物質,遇到空氣后會導致飲料變質,但該瓶綠茶出現狀況的具體原因還不能憑肉眼確定。
■雙方避開媒體欲私了
17日上午,記者電話聯系葉小姐,詢問事情進展,她表示廠方代表正在從廣州趕來河源的路上,雙方接觸時會及時通告。下午4時,記者在工商所獲悉,當事雙方1個小時前離開,決定私自協商處理此事。而當天下午,本地電視臺獲知消息后也聯系了當事人,要求采訪,但被拒絕。
劉峰介紹,廠方代表蔣先生看了封存綠茶后,表示產品確實為他們所生產,外包裝基本完好,應是變質引起。據介紹,雙方隨即提出私下解決此事,由于葉小姐在投訴時未提出明確訴求,而投訴時的身份是經營者,經營者不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調解范疇之內,工商人員便同意“私了”,但向廠家強調必須及時提供該批次產品的檢驗報告。
■當事雙方協商未果
記者隨后電話聯系蔣先生,他表示已離開河源。蔣先生稱,自己及供貨商已與葉小姐有過接觸并作解釋,提出為葉小姐更換這箱綠茶,但葉小姐和朋友不同意,起初要求48萬元的賠償,后來又將賠償金額降到5萬元,不然就將以消費者身份繼續向工商部門投訴,并曝光此事。蔣先生表示,公司處理此事的基本原則是依法處理,如此巨額賠償是不合理訴求,公司總部將派公關部門來接手處理此事,并給葉小姐和本報一個答復。
葉小姐表示,48萬元的賠償要求只是句氣話,起初協商時廠方代表態度不錯,但是供貨商代表態度就不太好,自己的一位朋友很生氣,才說出要求對方拿出兩個點(2%)來作為賠償。葉小姐稱,她要求“康師傅”對出現問題的產品做出解釋,并向消費者道歉,而自己要求適當賠償是應該的。
記者隨即向粵海營業部惠州處河源所工作人員求證協商內容,對方表示怎么處理不歸業務部門負責,不便透露協商內容。截至記者發稿時止,葉小姐仍在等待廠家的處理結果。
本報記者 張安定/文 譚興孚/圖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酷暑時節,下水游泳戲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傷亡事件易發高發季節。近日,記者走訪發現,雖然市區河湖周邊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開的危險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為嚴防溺水事故發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