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韶涵被曝為錢反目逐母出門 泣訴母女緣盡
一談到母女緣分已盡,張韶涵淚決堤
張韶涵許孟哲曾在一起
據臺灣媒體報道,張韶涵最近在臺灣首度透露和母親親情生變,以“緣分已到、無法強求”形容母女關系!
對張韶涵來說,2008年是終生難忘的年份,她因心臟不適赴加拿大就醫,面臨人生關卡;接踵而來的是暴肥、行為脫序、交壞朋友等傳言,尤其被爆母女為錢反目、她把母親趕出門,最令人震驚!
否認趕母出門
在歷經1年9個月的身心煎熬后,張韶涵近日首度吐露親情生變的實情:“我沒有趕她(指母親)出去!我不敢說我孝不孝順,但至少我已經盡了做女兒的責任。”話才起了頭,她已淚崩,她以“緣分已到、無法強求”來形容母女關系現狀,令人吃驚。
外界對她產生不孝的負面聯想,她也無法掩飾親情出現缺口:“我是一個有責任感的人,很難過被誤解,我一直以來都是以家人為重心,我有哪個部分不孝順?我能盡的子女責任,都已經給了。”
她哭說過去爸爸因心臟病移民至加拿大后,長年無法工作,家里有三個小孩,她身為老大,15歲就身兼父職,去洗車、送便當打工,當同齡美眉忙著戀愛時,她則規定自己三年不交男友,每天去跑操場訓練肺活量,立志要靠唱歌賺錢。
收入全給母親
母女怎會演變成各走各的路?她說:“一直以來,我都是一家之主,我負責賺錢,收入全交給我最信任的人管(指媽媽),錢直接進她戶頭,我從不過問。”她2001年從戲劇出道8年、至今將發第6張唱片,一直是廣告天后,若妥善理財,累積的數字應該很可觀,她不愿談錢,僅承認和媽媽分居后,她才開始擁有以自己為名的戶頭,現在賺的錢由自己掌管。盡管語多保護,仍點出母女關系生變應與“錢”有關。
聲稱母親自己搬走
被指趕走媽媽,張韶涵喊冤:“我沒有趕她出去!這是事實。我回來后(指去年2月底從溫哥華返臺)也嚇一跳,她已經搬走,沒有事先跟我講。”
2008年2月底,她趁農歷新年赴溫哥華度假,但假期過后,她因心臟不適,決定繼續留在溫哥華檢查,與她一向形影不離的母親當時未同行照料,不久即爆出張韶涵把媽媽趕出門的驚人消息。她過去僅承認母女分居、媽媽搬回中壢娘家住;如今她平靜地說:“我沒有趕她出去!這是事實。我回來后(指去年2月底從溫哥華返臺)也嚇一跳,她已經搬走,沒有事先跟我講。”她承認獨自面對空蕩蕩的家,很寂寞,妹妹因此從加拿大回來當她助理,以行動支持姐姐。
坦承有追求者 但相隔兩地
張韶涵坦承目前有追求者,但因自己是慢熱型,而且相隔兩地,因此沒有時間培養感情。
近兩年來她提到的男生只有兩個,先是自招在英國有個追求者名叫Tomy,卻在去年新加坡演唱會上脫口感謝另一名叫Sky的神秘人物。她解釋說:“Tomy是我的追求者,他是我妹妹的華人朋友,在英國是成功的腦科醫生,條件很好,但現在就是朋友;Sky是我加拿大的朋友,當我生病處于低潮時,他是我少數可以通電話傾訴的對象。”但她堅稱自己是慢熱型的人,也不搞曖昧,加上相隔兩地,難有時間進一步相處。
女性密友教壞張韶涵?
張韶涵誤交損友因此變壞?張韶涵的加拿大女性密友曾被外界質疑是影響她去年倦勤、脫序的壞朋友,對此她澄清:“她是我妹妹的干姐姐,和我們家熟識6年;當我爸住院時,她在加拿大幫我照顧爸爸,當媽媽搬走后,她和妹妹專程飛來臺灣陪我,外人說她是壞朋友,我有什么臉面對她,我已經很難交到朋友了。”
默認戀過許孟哲
張韶涵默認戀過許孟哲,無奈因為壓力太大,戀情不了了之。
27歲的張韶涵,是標準大眼美女,但出道8年僅與許孟哲、顏行書、吳尊鬧緋聞,傳只有許孟哲是真,其他都是煙霧彈。她在臺灣連朋友也很少,沒聽聞她和哪位藝人是姐妹淘,生活圈狹小。
她與許孟哲于2002年合拍《MVP情人》相識而日久生情,多次被拍到約會,如今她以“交朋友時受到太多關注,壓力很大,都會不了了之”默認。而與吳尊合拍《公主小妹》緋聞傳得火熱,她直截了當說:“當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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