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將救護車出車時間改為3分鐘
急救條例提交三審婦科兒科出車時間仍為5分鐘
南方日報訊 爭議多時的《廣州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條例》又有新進展。昨日,該條例提交三審,三審稿中新增條文規定,病人有權選擇急救醫院,但“有生命危險”和“所選醫院距急救現場超過15公里”的情況除外。此外,三審稿將出車時間由5分鐘改為3分鐘,但需要婦產科、兒科等專科醫師出診的,出車時間仍在5分鐘內。
《條例》二審稿中對醫院出車時間的規定為5分鐘。但有多方意見認為,“120”急救人員能否在最短時間內對傷病員進行救治,直接關系到傷病員的生命安全。從近兩年市急救醫院指揮中心對全市“120”網絡醫院出車時間的多次抽查結果看,網絡醫院出車平均時間為178秒,平均達到3分鐘。
根據這些意見,三審稿將出車時間修改為,“120”網絡醫院接到急救醫療指揮機構的調度指令后的出車時間由5分鐘改為3分鐘。
不過,急救醫院需要專科醫生出診時,調配專科醫生往往成為影響出車時間的主因,條例三審稿規定,需要婦產科、兒科等專科醫師出診的,出車時間仍在5分鐘內。
此外,條例還規定,急救醫療指揮機構在發出調度指令后20分鐘時,“120”急救車輛不能到達急救現場的,急救人員應當立即向急救醫療指揮機構報告,并向急、危、重傷病員或者呼救人員說明沒有到達的原因。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酷暑時節,下水游泳戲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傷亡事件易發高發季節。近日,記者走訪發現,雖然市區河湖周邊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開的危險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為嚴防溺水事故發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