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11人兇犯伏法未能兌現捐器官承諾
本報訊 前天上午,佛山中院根據最高法院的死刑復核,對成瑞龍執行死刑。這個背負了11 條人命的“殺人惡魔”,臨死前沒有兌現將器官捐給社會的承諾,只是留下一封遺書給他的兒子。
據透露,成瑞龍以注射的方式被執行死刑。檢方指控,1996年5月至2005年1月期間,成瑞龍先后流竄于廣東、廣西、湖南、浙江等地實施搶劫、故意殺人、強奸等犯罪行為,作案 10起,殺害11人。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酷暑時節,下水游泳戲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傷亡事件易發高發季節。近日,記者走訪發現,雖然市區河湖周邊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開的危險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為嚴防溺水事故發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