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山市試點民行聯絡站化解上訪
◎今年1月15日,中山市二區院將民行聯絡站制度推廣到轄區全部共9個鎮,在每個鎮聘聯絡員2名,聯絡員總數達40人。一年半過去了,中山市二區院已受理各類民事、行政申訴案件84件,其中63件來自已設聯絡站的小欖鎮。
◎“法律常識不夠”成為聯絡員反映的最主要困難。雖然檢察院已經給聯絡員們進行了全方位的培訓,但畢竟時間有限,對一些年齡較大的聯絡員來說,全面掌握法律知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南方日報記者 趙楊 通訊員 李蓓 林俊杰
最近,某些地方為了維穩借力“安元鼎”之類的黑保安公司,不僅無助于解決問題,反而滋生了新的矛盾,引起廣泛關注。
為了切實解決群眾的難題,避免“安元鼎”、“跳樓秀”之類的極端做法,廣東正在醞釀一項新的政策,試圖化解這一矛盾———近日,有15個人從中山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下稱“中山市二區院”)檢察長潘雪亮手中接過了“民行聯絡員”的聘書。“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社區聯絡站制度”也由兩個試點社區推向了中山市二區院所轄的9個鎮。
這是一個什么樣的制度?與解決上訪有什么關系?如何將“上訪”、“鬧訪”引入依法表達利益訴求的軌道?
檢察院有權解決涉法上訪案
當前,“上訪”與“維穩”越來越成為各級政府乃至整個社會關注的一對“矛盾”。據有關部門統計,上訪案件中,八成以上是涉法案件,其中又有大量涉及民商法的裁判和執行案件。
執行難,一直是司法系統最難解決的問題之一。而“執行難”造成的“上訪”、“鬧訪”,往往成為維穩要處理的重大事件。
按照我國的法律,這一問題應由法院來協調、解決。但實際上,由法院來協調又有很多窘境。“我本身就不認同法律的判決,他來協調,我心里自然會抵觸。”不滿法院判罰的鄧某告訴筆者。
矛盾該如何解決?一個具有公信力和法律權威的、有耐心的“第三方”呼之欲出。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處長張健告訴筆者,國家法律和制度賦予檢察院對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行政訴訟活動以及執行活動進行監督的職能,檢察院的民行部門可以發揮其抗訴監督、息訴和解的職能。檢察院對解決涉法上訪案件具有制度賦予的、天然的優勢。
“但是,我們原來不知道檢察院能解決這些問題。”中山市小欖鎮永寧社區人民調解員梁志紅說。
對此,張健解釋,由于檢察院沒有派駐機構,加之宣傳力度不夠,所以“觸角”很難伸到鎮區等基層,導致檢察院的這一職能難以體現,檢察院民行部門也面臨案源缺乏的困境。
聯絡站受理五大投訴
一邊是問題解決不了而上訪,一邊是檢察院案源缺乏。“要解決這個矛盾,就需要民行部門的檢察官走進社區,走近市民去主動化解矛盾。”張健說。
為此,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民行處提出了建立“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社區聯絡站制度”的設想,并在中山開辟了“試驗田”。這一制度,不設機構、不占編制、不用辦公室,利用目前全省已經建好的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辦事大廳或者居委會的場地,由其中合適的干部擔任“民行聯絡員”。
去年2月27日,中山市小欖鎮的永寧社區和東區成為最早的“試驗田”。小欖鎮是中山市北部的工業重鎮,其中永寧社區轄區人口近7萬,企業2100多家,經濟糾紛尤其多,每年發生的民間糾紛調解案件達1000多件。所以,當檢察機關把想法和永寧社區居委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袁偉南談起的時候,袁偉南立即表示贊同。
從此,“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等五大投訴被列為“民行聯絡站制度”必須受理的工作范圍。中山市二區院還制定了《民行檢察聯絡員工作指引》。按照要求,各鎮的相關單位和個人如遇群眾有以上方面的投訴,應將材料轉至鎮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處理,由設在中心的民事行政檢察聯絡員報送中山市二區院辦理。
市民主動測試是不是作秀
“是不是作秀啊?這是當初不少網民和市民的第一反應。”中山市人民檢察院民行科科長田洪告訴筆者,就連很多領導一開始也這樣問。
“當時還真有人主動前來檢測這個制度。”田洪回憶說。中山市永寧社區的譚元培就是第一個“考官”。去年5月,譚元培拿了自己的3宗法律糾紛案件來“考”社區聯絡員,結果全解決了。“說實話,這還真有點出乎我的意料。”
“有很多十幾年都解決不了的案子,通過民行聯絡站轉到了檢察院的手里后都解決了,這讓我這個老司法都佩服。”中山市南頭鎮司法局的一名干部說。
今年1月15日,中山市二區院將這一制度推廣到了南頭鎮,增聘社區聯絡員24名;不久前,又將此制度推廣到轄區全部共9個鎮,在每個鎮聘社區聯絡員2名,社區聯絡員總數達40人。
一年半時間過去了,中山市二區院已受理各類民事、行政申訴案件84件,其中63件來自已設聯絡站的小欖鎮。
檢察官缺人手聯絡員懂法少
“我們希望能將檢察機關的職能充分發揮出來,將民行聯絡站推向全省。”張健說,“但目前面臨的一個問題就是民行部門編制不足。”
“中山市二區院民行科去年只有3人,今年擴充至5人,但人力依舊不足。”中山市二區院檢察長潘雪亮告訴筆者,社區聯絡員發現了案件,但是解決矛盾還是靠民行部門的檢察官,而檢察官編制太少。
潘雪亮說,基層的矛盾化解很費精力,“去年一年,民行科的3個檢察官忙得團團轉,常常下社區,經常加班,但這不是長久之計,編制的問題還是要解決才行。”
除此之外,“法律常識不夠”也成為聯絡員反映的最主要困難。小欖鎮竹源社區的聯絡員梁坤林告訴筆者,越來越多的人拿著涉法案件找到聯絡員,“如果我們不能先從法律角度分析一下,總覺得他們沒有那么相信我們。”雖然檢察院已經給聯絡員們進行了全方位的培訓,但畢竟時間有限,而且對于一些年齡較大的聯絡員來說,全面掌握法律知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慶告訴筆者,中山的探索還將繼續。下一步,他們將把這一制度進一步完善然后推廣到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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