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斌“不雅照”案宣判 黑客被判五年要上訴
近日,因上傳央視主持人馬斌“裸照”并敲詐26萬元的“黑客”夏云濤被北京海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今年1月25日,夏云濤在接受審理時,一直重復“我希望自己能早日回來,當面向馬斌道歉”,而今,面對5年的囚徒生涯,夏云濤表示不服要上訴。
首次交易索要80萬
據夏云濤在法庭的供述,2008年9月,他購買了一個可以用于侵入到他人電腦中的黑客病毒軟件,并將該病毒軟件偽裝成一個色情文件,放置于一個色情網站,只要有人點擊該文件鏈接,對方電腦就會敞開“被侵入”之門。
此后,夏云濤發現一個來自央視梅地亞賓館的私人賬號,通過仔細辨認,夏云濤發現,照片中的人竟是央視主持人馬斌!2008年底,夏云濤給馬斌打電話和發短信,以“在網上公布裸照”為要挾索要80萬元,馬斌立即表示“我給你錢”,之后兩人討價還價到26萬元,但第一次交易時,夏云濤怕馬斌報警,要求更換地點,但馬斌沒有現身。
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2009年8月8日,夏云濤將3張馬斌的半裸照傳到網上,轟動一時。隨后,馬斌致電夏云濤,稱“我服了”,要求再行協商。夏云濤在電話中說:“一口價,50萬元。”經過商量,夏云濤同意以40萬元賣掉剩下的照片。馬斌就此報警,警方于8月12日,將夏云濤抓獲。
今年1月25日,夏云濤在海淀區法院接受審理,他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供認不諱,但他辯解自己只是懷著惡作劇的心態,“我希望自己能早日回來,當面向馬斌道歉。”但經過近兩個月的審理,海淀法院認為夏云濤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將他人隱私照片公布于互聯網上相要挾,敲詐他人錢財,且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所以做出有期徒刑5年的判決。對此,夏云濤表示不服,要上訴。
從央視消失馬斌要去山東衛視?
自“裸照門”爆發后,馬斌就從央視熒屏上消失了,他的節目《馬斌讀報》也改成了《讀報時間》。據悉,馬斌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在央視出現了,至于是否辭職,央視不愿回應。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馬斌今年可能會去山東衛視,擔任一檔娛樂節目的評委。昨晚,記者致電山東衛視國際部宋紅闖,他表示不知情,“我沒有聽說他要來。”但他對“馬斌”這個人表現出謹慎的態度:“這種事不要亂寫,不好。”截至昨晚10時,馬斌的電話始終處于關閉狀態,無法得知他對宣判的態度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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