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發房產證 責任方互相指責
昨天,本該是交易中心、開發商、售樓方和購房者就錯版產權證拿出初步解決方案的日子,但記者跟隨采訪發現,由于開發商拒不承認其“將錯就錯”的售樓過錯,計劃中的善后協調懇談會,變成了開發商、交易中心相互指責的吵鬧會。
業主:私下擬定三套善后方案
“森海豪庭”在售的127套產權商鋪,是去年10月起開始集中銷售的。當時,開發商和銷售商在售樓廣告中,突出使用了“70年產權”的概念,并借此吸引了大批購房者簽約。但從今年6月底開始,業主陸續發現,他們拿到的產權證,并非合同中約定的70年,而是40年。包括之前已經拿到70年產權證的業主,隨后也被金山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告知,因為工作失誤,之前該中心的辦證出現了差錯,需要收回后換發成40年的產證。由此,引發了所有“森海豪庭”購房者,和開發商、銷售商、交易中心之間的糾紛。
記者昨天從購房者處獲悉,他們認為,由于開發商無法兌現合同中約定的“70年產權”,開發商已經構成了合同違約。目前,購房者們私下已經擬定了三套善后方案:第一套方案是退房,要求開發商按照金山當地商品住宅的均價,根據合同面積計算退房房款;第二套方案是接受40年產權,但要求開發商按照合同總金額,向業主退還七分之三的房款(即減少了30年的產權);第三套方案是對現有購房者實際損失的補償,其中包括違約金、契稅、裝修、誤工、交通費等。
開發商:話雖甜但態度硬
可開發商的態度并不積極。昨天,上海金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派出兩名法律顧問出面善后。只不過,兩位法律顧問盡管始終表示“遺憾”、“同情”,但根本沒能拿出任何善后方案,反倒引導購房者向交易中心討說法。結果,兩位法律顧問當場遭到購房者的連聲叱責。
更意外的是,開發商和銷售商還拿出了更多“70年商鋪”的證據。據其提供的復印資料顯示,與“森海豪庭”同一地段的另外一處在售樓盤,也有70年產權的店鋪。交易中心對這些樓盤的店鋪,也出具了70年的產權證。
“這說明我們賣70年的商鋪不是沒有依據,人家也照樣在賣,現在都還是合法的。”一位銷售商代表稱,在朱涇鎮地區,并非只有他們的樓盤在用“70年產權”作為噱頭,對他們來說,既然人家能賣,自己也拿到了權威機關頒發的70年大產證,那么以此作為廣告、合同內容來銷售,就完全合法。
金山區房地產交易中心主任周光洵表示,銷售商提供的其他“70年產權店鋪”,其性質是住宅商品房的配套商用房,和“森海豪庭”的性質并不相同。
交易中心:有錯,但不是第一責任人
周光洵承認,交易中心的失責不可推卸,但在整個售樓環節中,因為這個失責而錯發的大產證,對于具備專業售樓經驗、有常年法律顧問把關的開發商、銷售商而言,根本就是很容易看出問題的。正常情況下,他們應當及時向交易中心詢問產證上的疑點,這樣也就不會造成目前的局面了。問題在于,開發商、銷售商明知大產證出錯,卻通過廣告促銷,放大了這一差錯導致的后果。所以,周光洵覺得,按照合同關系,交易中心的錯誤直接影響的是開發商和銷售商,但購房者的直接損失,按照合同是由開發商造成的。所以,在善后問題上,開發商、銷售商應當是面對購房者的第一責任人。交易中心的糾錯、擔責,應當在他們和開發商之間協商,不該牽涉到購房者。
截至昨天傍晚,由于開發商代表缺乏誠意,善后協商進展不順。看來,“森海豪庭”購房者的維權之路,還將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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