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出租車調價聽證會昨舉行
【方案一】
市區小汽車出租價格起點基價(2 公里內,含2公里)調整為每車次6元;超過2公里后,每行駛250米跳表一次,每次加收0.5元;超過15公里的出租車價按省現行規定執行;行駛中因塞車停行,停候時間每超過一分半鐘跳表一次,每次收費0.5 元;出租車小汽車晚上11 時(不含11 時)后至次日凌晨5 時(不含5時)前,基價可加收30%。
【方案二】
市區小汽車出租價格起點基價(2 公里內,含2 公里)調整為每車次7 元;超過2 公里后,每行駛250 米跳表一次,每次加收0.625 元;超過15 公里的出租車價按省現行規定執行;行駛中因塞車停行,停候時間每超過一分半鐘跳表一次,每次收費0.5 元;出租車小汽車晚上11 時(不含11 時)后至次日凌晨5 時(不含5 時)前,基價可加收30%。
市區出租車欲提運價,在各大論壇引發“口水仗”。
昨日上午9 時,備受關注的市區出租車運價調整聽證會在匯豪酒店進行。19 名聽證代表出席聽證會,1 名經營者代表缺席。代表們圍繞兩個方案,發表了自己的意見。最終,16 人傾向于方案一,但也有不少人提出方案一要做部分調整,僅有2 名代表認同方案二,另外還有1 名代表發表觀點后并未在兩者中作出選擇。
代表大半支持方案一
參加聽證的19 名代表全部贊成上調出租車營運價格。代表們指出,目前市區出租車起步價執行的是2002 年由市物價局核定的價格標準,當時的油價在3 到4 元之間,現在油價已經接近8 元。時隔9 年,我市市區的出租車收費一直沒有調整過,與整個市場行情不相適應,而這種不相適應也間接造成了年節出租車亂漲價、個別出租車為了節省成本在高溫天氣下不開空調等現象。
上調出租車營運價格,能化解油價和運價之間的矛盾,促使市區出租車行業健康發展,提升出租車服務質量。
19 名聽證代表中,有16 名代表贊成方案一。其主要理由是,方案一既考慮了出租車營運成本上漲的因素,又較充分考慮了消費者的承受能力。
僅有2 名代表贊成方案二。
記者發現這2 名代表均是經營者代表,一位是奧利出租車公司總經理羅壽深,一位是出租車司機黎學雄。他們的主要理由是,油價上漲太快,出租車各項運營成本均有所提升,運價與我市物價上漲差距太大。
代表對方案一提出修改建議
此外,至少有8 位代表都要求對方案一再做修改。對夜間附加費,多名代表表示,由于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河源市民的夜間工作和休閑的時間均比以往要長,建議方案一征收夜間附加費的時間段由23時至次日凌晨5時調整為24時至次日凌晨5時。還有代表認為,出租車夜間營運,其基價加收30%,比例太高,應降低到10%至15%。在候時費方面,有多位代表提出,“行駛中因塞車停行,停候時間每超過一分半鐘跳表一次,每次收費0.5 元”這個標準太高,應降低。
聽證方案上還公布了周邊市出租車價格情況:清遠市區:6 元/ 2 公里;惠州市惠城區: 6 元/2 公里;韶關市區不分白天、晚上統一6 元/2公里。有代表認為,調價應該結合我市市民的實際生活水平,不應參照其他地區,搞“一刀切”。
聽證會上,不少代表歷數出租車營運的多宗罪:熱天不開空調;車內不整潔;司機沒有亮出上崗證,導致投訴無門;經常不找零;為搶客在路面上“亂撞”;司機利用對講機與其他司機講黃色笑話,粗言濫語,無視顧客存在;出租車計價器不準確等等。代表們希望,出租車運價上漲后,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出租車的監管,促使出租車服務水平提高。
聽證報告15日內上報
聽證會舉行后,有關部門要根據聽證筆錄制作聽證報告。聽證報告包括聽證會的基本情況、聽證會參加人對定價聽證方案的意見,以及聽證人對聽證會參加人意見的處理建議,處理建議應當包括對聽證會參加人主要意見采納與不采納的建議和理由說明。
價格主管部門將在聽證會舉行后15 日內將聽證筆錄、聽證報告一并提交定價機關即市政府,定價機關根據聽證會的意見,對定價聽證方案做出修改后,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再次舉行聽證會,或采取其他方式征求社會意見。定價機關作出定價決定后,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定價決定和對聽證會參加人主要意見采納情況及理由。
【焦點】
1、定價成本監審誰來做?
今年6 月20 日至30 日,源城區物價局對源城區客運出租車運營成本做了監審,并在昨日公布了監審報告。
經監審,源城區客運出租汽車單車運營定價總成本(含稅)為 235592 元/每年,日均載客次數為 70 次/日,次均行駛里程4.04 公里/ 次。按現行起步價格2 公里5 元、超過2 公里每公里2 元計算,市區出租車營運年收入為231994 元,對比總成本235592 元(含稅),每年虧3598元。
對于此次成本監審,不少代表提出了異議。身為注冊會計師的河源職業技術學院教師馬佩璇說自己對監審結果持保留意見,原因有三:出租車營運成本監審應該由中介機構來做,才能確保監審的公開、公立;此次成本監審的方法欠妥當,例如出租車公司與出租車駕駛員為租賃關系,成本核算中不應出現駕駛員工資這一項;成本核算應當以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稅務等政府部門審計(審核)的賬本為基礎,而不是對出租車駕駛者的口頭詢問。
來自源城區政協辦的代表曾玉婷對監審結果提出了異議。通過調研,她保守地得出結論,除去雨天和高溫天氣這些高峰期,全年仍有145 天出租車營運高峰期,余下的220 天屬常態期,高峰期占全年的實際比例不低于40%。但成本監審報告中,監審的時間段中 10 天里僅有2 天是高峰期,高峰期比例僅僅占了20%。
另一名政府部門代表唐韜則指出,出租車運營成本核算應該分成出租車公司經營成本核算及司機營運成本核算兩部分。
對于成本監審應該由誰來做的問題,聽證會上,源城區物價局有關負責人陳皓表示,出租車價格屬于政府指導價,按照《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其成本監審具體工作本應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成本調查機構組織實施。對于代表們的其他異議,源城區物價局未予以現場回應。
2、行業成本上漲如何分擔?
出租車行業成本的上漲該由誰來分擔?有代表認為,除乘客外,出租車企業和政府也都應該成為“分擔者”。
根據成本監審報告,市區每輛出租車每年要上繳的管理費為 21960 至24000 元不等。消費者代表殷啟雄說,油價上漲帶來成本增加,出租車公司應該適當地降低管理費,否則市區出租車行業會“越做越難做”。聽證會上,代表唐韜也說,通過他對市區10 位出租車司機的走訪,他發現出租車司機們最大的愿望不是上調起步價而是出租車公司及有關部門能降低各種費用。
另外,消費者代表李東宜則指出,出租車行業是有公益性的公共交通行業,在其成本上漲的時候,政府應該承擔一部分公共責任。據悉,考慮到油價上漲對出租車營運成本的影響較大,財政部門已經向出租車經營者發放了油價補貼,但就有經營者抱怨這樣的補貼只是“安慰獎”。
本報記者 黃仕忠 黃曉晴
網民對于市區出租車調價的觀點詳見河源民生論壇:http://bbs.hynews.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3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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