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地址登記信息錯誤 5 個月水費白為他人交
本報訊(記者 朱許龍)日前,家住華達街靜逸居的阮先生,收到一張催交水費的通知單,通知單寫著用戶已有5 個月沒交水費,讓阮先生想不明白的是,明明辦理了銀行代繳水費業務,怎么還會欠水費呢?
原來,阮先生今年3 月份通過房產中介在華達街靜逸居小區買下了一套房,入戶之初,阮先生在房產中介陪同下,拿著“房產證復印件”等證件,到市水業集團開了一個自來水的戶口,為了方便繳納水費,阮先生又辦理了由銀行代扣水費的業務。讓阮先生沒想到的是,5 個月過去了,卻收到了市水業集團的催交水費通知單,通知單寫著用戶已有5 個月沒交水費,共用水38 噸,加上“滯納金”,需交納 90多元費用。
阮先生找出當初辦理的水卡,準備去水業集團查清事情原委。當阮先生拿著水卡突然發現,水卡上面的地址竟然和自己的實際住址對不上號。自己住的是“華達街東面靜逸居A505”,而水卡上寫的卻是“華達街西靜逸居A505”,雖然是一字之差,卻是兩處完全不同的住址。正是這個錯誤的住址,讓阮先生白交了5 個月的水費。據阮先生介紹,由于當初在水業集團辦理開戶,是房產中介一手操辦,現在也不能確定到底是誰的責任了。最后雙方經過協商,阮先生負責交納5 個月的實際水費,水業集團免除期間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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