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校車問題非要聚焦校車嗎?
最近一段時間,媒體上討論得最熱鬧的新聞事件當屬“甘肅幼兒園校車重大交通事故”。因為校車司機在大霧天違規超速逆行,與一輛大翻斗運煤貨車迎面相撞,導致嚴重超載達 64 人的校車中,21 人死亡43 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絕大部分是幼兒。
因為在媒體報道中強調了“嚴重超載”造成了大量傷亡的情節,而且 “嚴重超載”又是當前校車,尤其是農村校車的普遍現象,于是,在媒體有意無意的引導下,公眾視線的焦點被集中到“校車”,相關政策建議也集中到“校車”:譬如“應把校車作為教育服務的突破口”;譬如要解決問題“只有發展規范校車”;譬如“校車在行駛過程中應享有一定特權”;譬如倡導政府“不買公車買校車”,等
等,不一而足。但是,如果我們回過頭去再度審視這個事件的經過,實事求是地分析這場事故的原因,平心而論,最重要的影響因素應該是司機在大霧中超速逆行,以致與大翻斗運煤貨車迎面相撞。在這樣的情況下,相信世界上還沒有一種校車能夠保證乘坐的學生安然無恙。至于校車嚴重超載的影響,至少應該排在第二位。因為車上人太多,所以死傷的人也太多。
討論這個問題,我們也許不應該忘記一個大前提:目前中國正處于一個交通事故頻發的大環境中,而且連續十幾年獲得了“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世界第一”的“殊榮”。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光盯著“校車”管用嗎?
按網友所述,最牛的校車當屬美國。有海歸親眼所見:校車遭遇小車追尾,校車絲毫無損,而小車則粉身碎骨。但是,這樣的校車價值幾許?我們的學校,尤其是農村的學校,再加上我們的教育系統,我們的地方政府,能夠配備得起嗎?即使配備了又養得起嗎?
反過來說,如果有了可以與美國校車媲美的校車,恐怕也經不起與大貨車迎面相撞的考驗。這就要說到司機的素質,在全國招聘這么多好司機,現實嗎?好司機肯定要有“好工資”相匹配,我們的學校,我們的教育系統,我們的地方政府能夠而且愿意支付嗎?還有,這會不會又成為“后門”的腐敗高發區。再說,現在的好司機都會擔心:我可以做到不撞人,可別人撞我,我又有什么辦法?
再說讓校車享有特殊路權,恐怕也不能如意。當前中國,只有軍車、警車和消防車是享有特殊路權并且能夠實現的。從交通法規上看,救護車應該也享有特殊路權,但在無人監督的情況下,并不能得到保證。現在有關交通的諸多罰則中,并沒見因為不給救護車讓路而被罰款罰分的。如果給校車特殊路權,想必也就如此而已。
更重要的,所有的政策都有兩面性,也就是說,其正面效應與負面效應同時存在。在我們大量地發展校車的同時,與校車相關的交通事故一定會增加,這是毫無疑問的。有專家稱近年來校車事故傷亡超黑煤窯死亡數量,恐怕就與上述假設相關。另一方面,據說近年來黑煤窯死亡數量有所下降,其實這與相當一部分黑煤窯被關閉相關。
這就給我們一個啟示:問題的關鍵應該在于,學校離孩子們的家太遠,以致必須乘車前往。由此,增加了學生上學路途中的風險。據媒體報道,在2002 年以前,農村辦學是以鄉鎮為主體,各個村都有小學,每個鄉鎮所在地都有初中。但隨著農村生源的減少以及經濟結構的轉變,農村辦學主體開始上移,全國范圍內進行大規模的撤點并校,學生上學的距離就變得越來越遠。
我們是否應該想一想,現在的一鎮(鄉)集中辦一個幼兒園或一個小學的政策是否值得反思?與其花錢置辦校車,不如花錢多辦幾個學校。恕我眼拙,好像至今尚未見到有權威的研究說明這種集中辦學的模式勝于以往,但好像倒是有媒體報道農村學生的大學升學率在下降。這種辦學模式顯而易見的好處是學校的硬件條件上去了。但更大的“好處”也許是教育部門的“基層”都在鄉鎮了,檢查工作不用爬山涉水了。然而,付出的代價是,爬山涉水變成上學的孩子了,而爬山涉水意味著他們遭遇風險的可能性大增。
唐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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