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立法禁“偷票房” 電影內容被禁增至13項
——電影產業促進法征求意見稿將公布征求公眾意見
新華網北京12月14日電(記者陳菲、白瀛)電影產業促進法征求意見稿15日將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上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降低準入門檻、嚴禁虛構票房、放映時間不得插廣告、加強公益服務……征求意見稿對規范電影市場秩序,促進電影市場健康發展的各個環節做出了規定。
降低準入門檻
據介紹,此次立法目的是為了促進電影產業繁榮發展,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征求意見稿由廣電總局起草,報請國務院審查,并聽取了各有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和專家學者的意見。
征求意見稿不再要求從事電影攝制業務的企業“有符合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認定的主辦單位及其主管機關”,對社會資本投資電影攝制等業務不作限制。同時,還減少了行政審批,并要求加強信息公開,便于投資者了解相關信息、避免重復投資。
立法嚴禁虛構票房
“偷票房”“挪票房”“虛報票房”……一系列“票房門”事件,折射出中國電影市場對票房的“畸形追求”,影響了電影產業的健康發展。
針對此,征求意見稿規定,電影院不得偷漏瞞報票房收入;加盟電影院線的電影院,應當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計算機售票系統。同時還規定,對偷漏瞞報票房收入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予以處罰。
有關專家表示,電影票房是影片市場效果的客觀反映,也是衡量一個國家電影產業發展水平與形勢判斷的重要依據。在一些情況下,還影響著投資者對上市影視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斷,因此應該通過立法促進票房數據的真實發布。
放映時間之后播廣告最高罰20萬元
據了解,我國現行法規中僅對廣播、電視中廣告的播出次數、時長等有具體規定,而在電影方面還處于空白。
對此,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電影院不得在向觀眾明示的電影放映時間之后放映廣告。否則,將由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
未獲許可電影不得參加電影節、網絡傳播
征求意見稿規定,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公布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的電影。攝制電影的企業應當將《電影公映許可證》標識置于該電影的片頭處。
未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的電影,不得發行、放映、參加電影節(展),不得通過互聯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等信息網絡進行傳播,不得制作音像制品;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加強公益服務
征求意見稿還就加強電影公益服務規定了以下制度和措施:
一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扶持農村電影事業發展,統籌保障農村地區每個村每個月至少放映一場電影。
二是國務院教育、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應當將影視教育納入義務教育學校教學計劃,保障學生每學期至少觀看兩次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電影。
三是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發放電影票、組織專場放映、給有關電影企業發放獎勵性補貼等措施,滿足未成年人以及低收入群體觀看電影的基本文化需求。
電影被禁內容由10項增至13項
另據法制網北京12月14日訊 記者李立 記者今天獲悉,國務院法制辦將于15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未涉及電影分級。 征求意見稿明確電影不得含有煽動抗拒或者破壞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等13項內容。
記者將征求意見稿與2002年2月施行的《電影管理條例》比較發現, 電影被禁內容由10項增至13項。新增被禁內容包括:煽動抗拒或者破壞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宣揚宗教狂熱,危害宗教和睦,傷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壞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團結;宣傳吸毒,渲染恐怖;傳授犯罪方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或者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據了解,電影分級是國際慣例,我國電影立法一直在對此探討調研。此次公開的征求意見稿未涉及此項內容,可視為已明確我國電影市場不搞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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