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直中小學校、幼兒園招聘教師公告
河源市直中小學校、幼兒園招聘31名教師,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經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崗位職責和崗位待遇
(一)招聘崗位
單位 |
職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專業 |
崗位要求 |
河源中學 |
高中教師(專技崗位十二級) |
2 |
數學 |
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45周歲以下。 |
1 |
物理 | |||
1 |
化學 | |||
2 |
生物 | |||
2 |
地理 | |||
河源市田家炳實驗中學 |
高中教師(專技崗位十二級) |
1 |
數學 |
重點師范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有一年以上教學經歷,45周歲以下。 |
2 |
地理 | |||
1 |
政治 |
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有一年以上教學經歷,45周歲以下。 | ||
河源市第一中學 |
初中教師(專技崗位十二級) |
1 |
數學 |
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45周歲以下。 |
1 |
歷史 | |||
1 |
體育 | |||
1 |
綜合實踐 | |||
河源市第二中學 |
初中教師(專技崗位十二級) |
1 |
數學 | |
1 |
歷史 | |||
單位 |
職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專業 |
崗位要求 |
河源市直小學 |
小學教師(專技崗位十二級) |
2 |
語文 |
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45周歲以下。 |
3 |
數學 | |||
1 |
英語 | |||
1 |
信息技術 | |||
1 |
體育 | |||
1 |
體育(具有乒乓球教練資格) | |||
河源市直屬機關幼兒園 |
幼兒教師
(專技崗位十二級) |
4 |
幼兒教育(學前教育) |
全日制中專以上學歷,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30周歲以下。 |
合計 |
31 |
|
|
(二)崗位職責
從事相關專業教育教學工作。
(三)崗位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財政核撥編制,執行國家、省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
二、招聘條件
(一)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二)年齡計算公告當天為限;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四)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1年9月15—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河源市第一中學。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者持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張,填寫并遞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可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上下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在職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征得工作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經審核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領取準考證。每位報名者只可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方式和范圍、考試時間和地點、面試人數的計算方法、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一)考試方式和范圍
1、采取筆試、面試方法。
2、筆試的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筆試命題和評卷委托有關機構實施,筆試組織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負責。
3、面試采取試講或實操的方法。面試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人數的計算方法
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招聘職位的擬聘人數的1:3確定面試對象,考試人數達不到1:3的,按考試人數確定。
(四)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最終成績。
(五)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1、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3、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最終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用人單位組織到市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年修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六、聘用人員名單的公布方式、咨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
(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二)咨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3386355。
七、其他
擬聘人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河源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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