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健全鄉村醫生補償和養老保障機制
愛心企業向我市基層醫療單位捐贈藥品。(資料圖片)陳仕平 攝
“尋找身邊好醫生”暨首屆“河源好醫生”評選活動正在全市如火如荼地開展。許多在基層工作的醫務工作者,特別是鄉村醫生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日前,市政府制訂《河源市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將健全鄉村醫生補償、養老保障機制,以保證鄉村醫生的基本收入,穩定鄉村醫生隊伍。
每個行政村設一衛生站
《方案》明確了鄉村醫生的職責:為農村居民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其重點是使用適宜藥物、適宜技術和中醫藥方法為農村居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治。
按照規劃,在2015 年前,每個行政村將設置1 個衛生站。鄉村醫生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可以轉為個體診所,已城市化的村衛生站可逐步轉型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村醫生可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原則上1000 至3000 服務人口應有1 名鄉村醫生。《方案》還鼓勵采取定向培養、委托培訓、鄉鎮衛生院派人駐點等多種方式引導具有資質的從業人員到村衛生站執業。
此外,新進入村衛生站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原則上應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
村衛生站實施基本藥物制度
《方案》指出,2013 年,各縣區可選30%的鄉鎮村衛生站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試點工作。2014 年底前,全市所有村衛生站全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含省增補品種)并實行零差率銷售,對因取消藥品銷售加成而減少的合理收入,按我市相關的補償辦法執行。
此外,各縣區在推進門診統籌工作中,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站門診服務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報銷范圍,并將村衛生站收取的一般診療費納入城鄉居民醫保支付范圍,支付比例要與在鄉鎮衛生院就醫的支付比例基本持平,城鄉居民醫保支付70%。各縣區要利用支付政策引導鄉村醫生優化服務行為,同時要加強監管,加大對虛開單據和騙取、套取城鄉居民醫保資金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多渠道補償鄉村醫生
《方案》指出,要采取多渠道補償鄉村醫生。各縣區衛生部門要將相應比例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及時、足額撥付給鄉村醫生;對有條件的衛生站可納入醫保定點站,開展的診療服務納入補償范圍。為了保證鄉村醫生的基本收入,在省財政對我市每個行政村每年1 萬元補助的基礎上,市、縣區財政每年對每個行政村衛生站分別給予補助500元、1000元。
為保障鄉村醫生養老和生活資金,《方案》要求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對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發放養老金。對60 歲及以上擔任接生員、赤腳醫生10 年以上的鄉村醫生,采取一次性躉繳(不超過10 年)的繳費方式提高其新農保待遇水平。躉費的分擔由個人和村集體分別承擔70%、30%。
《方案》還規定,今年起,我市已離崗農村接生員和赤腳醫生的生活困難補助由省、市、縣區、村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解決。
本報記者 蔣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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