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盜播”內地節目 電視臺制作人陷恐慌
昨日,據臺灣媒體報道,上周末剛結束的大陸綜藝節目《我是歌手》受到臺灣觀眾追捧,臺灣兩家電視臺被指“盜播”總決賽。
曾幾何時,《康熙來了》、《非常男女》以及《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等臺灣綜藝節目受到內地觀眾的喜愛,并成為內地電視臺的模仿對象,“臺灣綜藝節目比大陸強”曾是業內人士的共識。
但隨著《非誠勿擾》、《中國好聲音》以及《我是歌手》在臺灣的風行,就連不少臺灣電視制作人都開始擔憂,并發出“臺灣綜藝節目遲早有一天會被大陸吃掉”這樣的感慨。
事件追蹤
因有齊秦、辛曉琪、彭佳慧、林志炫、楊宗緯等多位臺灣知名歌手參加,湖南衛視的《我是歌手》引發臺灣觀眾的追看熱潮,臺灣媒體也進行了大規模追蹤報道。
據臺灣媒體昨日報道,上周末,臺灣東森電視臺以新聞報道名義全程直播總決賽,贏得平均2.15%的高收視率(即每分鐘有48萬觀眾收看),因此被湖南衛視指控“盜播”。
據悉,在總決賽當晚,東森電視臺從晚間7點30分起追蹤報道,甚至采取“最新LIVE”的準直播形式,還為此停播了晚上10點的時事評論節目《關鍵時刻》。
第二天,該臺又邀請專家、資深媒體人對《我是歌手》進行探討。此外,臺灣中天電視臺也同樣采用“準直播”的形式進行了報道。
有消息稱,湖南衛視不滿東森電視臺使用畫面過多,幾乎與現場同步轉播,有侵權嫌疑,并表示將會與獲得授權的韓國MBC電視臺采取法律行動。
對于“盜播”的質疑,東森電視臺新聞部總監孫嘉蕊在接受臺媒采訪時說,因節目中有4位臺灣歌手參賽,是全臺觀眾關注的大事,站在服務的立場才做特別報道。
然而根據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的規定,大陸任何節目若要整集在臺播出,需經“陸委會”或“文化部”同意。
該委員會昨日表示,已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發函通知東森電視臺和中天電視臺16日到會陳述意見并提出書面報告。
媒體熱議
目前,《我是歌手》被“盜播”一事還未有結論,臺灣媒體仍在熱議,焦點是“內地綜藝節目爆紅,臺灣綜藝節目怎么辦?”
臺灣《旺報》昨日表示,“過去臺灣綜藝節目領先大陸毋庸置疑,但如今大陸不惜重金買進歐美版權、高價聘請一流明星與制作團隊,制作出效果驚人的好節目,進而吸引觀眾的目光,再以冠名費等名目獲得巨額的廣告收益,良性循環下創造出更多品質精進的作品,已有帶領華流崛起的氣勢。”
而臺灣《自由時報》則在思考:“為什么大陸可以做出這樣的節目?為什么這個節目可以如此成功?”同時質疑臺灣媒體的“大肆報道”是在替《我是歌手》“抬轎”。
業內看法 臺制作人改口稱會被大陸趕上
臺灣制作人李方儒曾為內地電視臺制作了《超級大贏家》、《奪寶奇兵》等十余檔娛樂節目。去年,他在接受內地記者采訪時稱“大陸綜藝節目至少10年才能趕超臺灣”。昨日,他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則表示,“如果兩岸不加強合作,臺灣綜藝節目很快會被大陸吃掉。”
他表示,目前臺灣和大陸的節目已難以相比,首先在制作資金上,“《中國好聲音》一集是1000萬,在臺灣的預算可能只有25萬”;其次在影響力上,以選秀節目為例,幾乎好的選手都會去大陸報名,其中的原因之一便是,一旦成名商演價格幾乎差10-20倍,“同是選秀歌手,大陸給的出場費至少是10萬,臺灣大概能給到1萬”。
李方儒因此認為,臺灣娛樂界不能再“自我感覺良好”下去了,如果只用“臺灣的軟實力”來粉飾太平,很快會被大陸趕上。大家應該為了華語樂壇的未來,加強兩岸的合作,各取所長爭取共贏,一致對抗日韓流行文化的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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